9月20日(星期一·假日) 淺村悠太(3/4)

義妹生活 11

我決定大膽地試著向眼前這位教授提出質疑。

「那個……」

鏡片之後的那雙眼睛看著我。

背脊竄過些許寒意。儘管教授臉上掛著笑容,但如果我敢耍些小聰明,他恐怕會立刻吐槽。

「您剛才提到要解決政治與商業現場的問題……」

「這個嘛……『首先要──』大概是這種感覺吧。不過我認為將來這門學問,能用來解決社會上各式各樣的問題。」

「各式各樣的社會問題……具體來說像是什麼呢?」

「嗯。比方說,對於『離婚』這個現象,該做怎樣的社會性探討。」

「咦,離婚……?」

離婚。

夫妻分開。

呃,我知道這個詞的意義。但是我能感覺到這個詞一進腦袋,自己的表情就變得緊繃。呼吸下意識地變淺。額前和腋下冒出汗水。

森教授好像瞄了工藤老師一眼。

「嗯。這是個敏感的話題,所以我話先說在前頭。接下來要問的問題,當然不是純粹出於興趣。」

「啊,好。」

森教授看著我的眼睛,慎重地提問。

「你認為離婚這個現象,該歸類到『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

這個問題的意義,我一時無法理解。

我想自己大概在腦中把森教授這句話重複了三次。真要說起來,不是說「離婚」,而是說「離婚這個現象」,應該也有他的用意在。

「容我確認一下。視離婚為現象,也就是說,要把離婚當成社會現象──類似這樣的意思沒錯吧?」

「嗯嗯,務必來這裡就讀喔。」

件數……嗎?

能想到很多種假設。

像是這樣。

或許是這樣沒錯。

走到離婚這一步,可能有很多種理由。

「不,這怎麼行……」

這激起了我的好奇心,真想知道那是什麼。

「我認為夫妻分開終究屬於個人問題。像是當事者的性格、行為等,應該是這些部分的差異,最後導致離婚。」

而像這樣基於數據剖析社會問題的根源,向政府機關提出建議,也是森教授的職責之一。

他並不是在抓我的語病。

就算最後因此走向結婚與離婚,一般來說,從相識到結婚的時間,依舊比夫妻走到離婚這一步來得短。結婚年齡大多在人生前半,離婚則是從結婚後不久到人生的晚年都有可能。換句話說,就算社會對於結婚原因、離婚理由有影響,產生影響的時期依舊有所偏差。

即使每樁離婚案件都是基於個人的自由意志,社會上的這些行為累積之後,也能看成一種社會現象。

「所以人們定義了所謂的『離婚率』。」

前一年有十對夫妻結婚,兩對離婚。在這種情況下,離婚率就是百分之二十。

「即使如此,我依舊認為『社會』這個大型集團背後,應該有推動其運行的規矩,很想知道它是什麼,也希……(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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