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4/4)
讓聲稱女性之間不可能的女孩,在百日內徹底淪陷的百合故事。 5
「等一下!看著我的眼睛!」
絢把手放到我的肩上。
「不要誤會。我會把這孩子想像成鞠佳,好好珍惜的。鞠佳也要把我送給你的當作我來使用。好嗎?」
「好嗎?好個鬼啊!既然如此那我也重新買個新的給你不就好了!那是我已經用過的啊!從衛生層面上講也不行吧!」
「我會用酒精好好洗乾淨的。」
「是我心理層面的問題啦!」
先不提我用這個做了怎樣的按摩……!接觸過我微妙部位的東西,絢在我看不見的地方擺弄什麼的,光是想想就受不了了。生理層面上壓倒性地不能接受!
「不行不行!這真的絕對不可以!聽到了嗎?!變態!你這個!變態!」
「等、等一下,鞠佳。」
我動真格地想要奪回震動棒,像猛虎一般撲了過去。
結果,絢的手反射性地動了起來。
腦袋裡響起啊的一聲的時候,已經晚了。經歷了像坐了一輪過山車一樣的漂浮感之後,我倒在了床上。
——被絢拋過去了。
回過神的時候,上下位置顛倒了,我仰起頭看到絢的臉。
絢一臉焦急地探頭觀察我。
「對、對不起,鞠佳。因為你突然衝過來……沒事吧?沒有受傷吧……?」
我聽到自己心臟怦怦跳動的聲音。
第一次被絢拋出去,彷彿是自己被巨人的手捏住了一樣,心中湧起一股遲來的恐懼感,我的眼眶慢慢濕潤了起來。
——啊啊,真是的,我生氣了。
「…………不會做了。」
面對我的這番宣告,絢一時不知所措。
我沖著湊過來的絢,怒吼一通。
「誒。」
「我不會再自己做了!所以,絢你也禁止自己做!」
差不多該到了不再被自己的戀愛腦牽著鼻子走,必須控制劇毒的時期了。
總之,從對絢的懲罰開始的騷動,將會漸漸演變成一個遠非如此的事件。
「絕對不允許一個人做!聽到了嗎!」
如今或許是時候停止被心中的愛意裹挾,不得不控制烈性情感了。正因喜歡才會犯錯、依戀、失控。而即便經歷了最終的那一場爭吵,我們今後依舊想要永遠在一起。
「因為喜歡你」和」明明這麼喜歡你」看起來相似,但卻截然不同。喜歡這種心情就像酒精,適量的話心情會變得很好,而過度的話就會變成毒藥。
我們已經交往九個月了。這是一個相互之間已經沒什麼顧慮,想說的話都會直截了當說出來,優缺點都暴露無遺的時期。
「誒?」
接下來的契機,始於一個引發轟動的新學生。
到了高三,我們之間的關係,又在一點點地變化。
我又強硬地用手指著絢,再次說道。
「誒,誒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