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4/5)

讓聲稱女性之間不可能的女孩,在百日內徹底淪陷的百合故事。 1 (台版)

「……我呀,母胎單身至今。」

「是嗎?蠻意外的,鞠佳看起來很受歡迎。」

「嗯──怎麼說呢……不,雖然有一起出去玩的人,但沒有特定的對象。就是這樣啦,即使是裝的,和絢也是第一次。」

「這是我的榮幸。」

緊緊拉住絢的手,露齒燦笑。

「所以,今天可以讓我玩得盡興嗎?我的情人小姐?」

看來這句話,確實出乎絢的意料,但她還是露出了竊喜的笑容。

「好喔。今天的鞠佳是我的公主大人。」

呵~呵~呵。中計了呢,絢……

取得承諾了。這麼一來……就讓我恣意妄為吧。

可愛戀人的要求就算再怎麼任性,無論如何都會應允吧?啊啊,我是多麼歹毒的女人啊!

我會添很多麻煩,讓絢後悔的。

「喂,絢?我想吃可麗餅!」

「感覺有什麼企圖的樣子……。好是好啦。」

六月的陽光,已然是初夏也不奇怪的天氣。在攤販上買了份草莓加香蕉佐巧克力的可麗餅,兩人笑著對半分了。

雖然肚子吃得很脹,但讓絢買可麗餅的畫面,真叫人心曠神怡。就像小時候纏著爸爸買想要的東西時的寵溺感,面頰不由得鬆弛了下來。

「買衣服也不錯,但先去唱卡啦OK吧。我想聽絢唱歌。」

「咦──唱歌我沒什麼自信。」

為難地摸著臉頰的絢真少見,我笑著拉住絢的手。輕巧地避開路上人潮,往顯眼的卡啦OK店邁進。

這次輪到我領先了。駕輕就熟地先點了一個小時,走進狹窄昏暗的房間。就像把絢領到自己房間一樣坐了下來。

好像有么東西,觸動了絢的心弦。雖然不是很清楚,但總之是被誇獎了,先收下吧。

我半眯著眼看向絢。

「那是因為鞠佳很溫柔吧。」

「~~~♪」

雖然卡啦OK經常被選為國高中生的消遣娛樂,但我非常明確地理解自己喜歡卡啦OK,可能是因為小時候是電視兒童的關係。

我停下了腳步。由於牽著手,絢也同樣停下了腳步並看向我。

我只是玩得很開心,絢卻扮演著百分百戀人。

「那只是事實。」

一經許可,立刻被她用力地吻了上來。我接著說道:

想到那個一臉女王樣的不破絢,不知道下堂課該去哪裡的樣子,感覺連我都要跟著跌價了。

我們在回程的火車上閑聊著,儘是與此無關的瑣事。絢要下去的車站到了,臨別之際絢舉起在雜貨店買的紙袋說:

「最近的歌我不太清楚,工作店裡經常放的都是西洋音樂。我聽鞠佳唱就好了。」

「溫柔?我是用錢買下鞠佳的,才不會溫柔呢。」

結果,我的作戰以失敗告終。

絢是怎麼看待我的?特別的人嗎?

「別說了,太悲慘了。」

按下遙控器。

可是,這也沒辦法嘛。我和絢既不是戀人也不是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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