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6)
讓聲稱女性之間不可能的女孩,在百日內徹底淪陷的百合故事。 1 (台版)
「不然妳以為是為什麼?」
「沒有啊,不爽吵鬧的同班同學看不起同性戀者,所以想懲罰她。大概就是這麼想的……」
「那為什麼會想和討厭的人肌膚相親?所以才說妳笨啊。」
「咦咦──……?」
不是吧,這似乎說得通……咦咦?
突如其來的自白,我的腦袋還無法跟上。真奇怪,還以為自己是很會判讀氣氛、讀懂情緒的類型。
「也就是說,絢是真的擔心我會跟素未謀面的大叔援交,所以搶在那之前先跟我搭話?同性之間不可能這句說詞,只是權宜之計?」
「雖然也不能說完全無關。不過,大致上就是那樣吧。」
我只用了三個字,來表達我內心的感受。
「為什麼?」
「……」
絢像是在請示教練的高中球員般,望向了可憐小姐。
可憐小姐不置可否地笑著點點頭。
絢嘆了口氣。看著我又嘆了口氣。
「是怎樣啦!」
「鞠佳妳很不會看情況吧。」
「啥!? 」
是說,這傢伙到底在認真地說些什麼啊?
「我不會看情況?啥?仔細思考就能明白的嗎?絢為什麼要花一百萬買下我,理由妳可以一目了然!? 」
「可以唷。話說,這家店不知道的人,只有鞠佳妳一個人。」
我回顧了自身的所作所為。
一瞬間,奇異的沉默。
這傢伙在說什麼啊。
「沒、沒那麼厲害啦,我只是很會看氣氛而已。大家都待得自在的班級,我也會很自在,都是為了自己啦。而且,我不太會應付絢妳啊……」
討厭,這是怎樣。
絢……她──
是怎樣啦!真是的!
最後絢放棄了抵抗,如字面意義上那樣──告白了。
「咦……那妳的金錢觀……還只是個普通的女高中生……?」
霧散去後,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是夾在大海與天空的水平線。自水面反射而來的陽光實在太過耀眼,以至於我看不清絢的臉。
「這麼重要的事,為何不先說!? 我都不知道絢在想什麼,還一直在想這傢伙是怎麼回事!喜歡的話就說喜歡啊!」
「那是哪來的流言啊。」
我竟然為了買三萬圓的包,就以身試險……
「那是我在店裡打工存的錢。是為了以防萬一的預備金,只是一直沒用上而已。」
「絢能若無其事地拿出一百萬……不是嗎?」
「確實是為所欲為了……」
「仔細聽好了。我從一年級開始,就知道鞠佳了。」
「也、也是呢……我人氣王耶?」
我偷瞄著臉蛋大概和我同樣通紅的絢,不可思議地問道:
關於這一點,絢始終如一。我收回我的反省。
當時覺得,真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這應該……不是我自我意識過剩吧?該不會,咦?
已經告白完的絢,彷彿已經沒有什麼可失去了,索性開誠布公表示:
「受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