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8/8)
讓聲稱女性之間不可能的女孩,在百日內徹底淪陷的百合故事。 2 (台版)
絢摸著我的頭,手心柔嫩的感覺很舒服。
「那,下次吧。」
「……嗯。」
「鞠佳,我喜歡妳。」
為了不讓別人聽到,而悄聲說話的絢的美妙嗓音。還有她身上所散發的香味,絢的味道。我撒嬌回了聲「嗯。」
我又想了想。果然,今天過得很開心。不論是四人約會,還是在懲罰遊戲中被絢欺負,都是閃閃發光的回憶。
但歡樂的時光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約會結束的離別總是感傷,想著再也見不到妳了該怎麼辦。感覺有那麼點詩意。
啊~為什麼我會這麼喜歡絢呢。
要是車站再遠一點就好了。再過一會兒,就得放開這隻手了。我想永遠挨著絢。
電車到站了。我緊緊地抱住絢的身體,最後一次嘗到那溫暖和柔軟,我抬起頭。
臨別的時候,絕對是笑容。不是最可愛的表情可不行。
「再見喔,絢。」
「嗯,再見。」
我和人潮一起走下了電車。
我透過窗戶看著絢。雖然我們很快就會再見,但一想到今天的絢只能看到此刻,就不禁感到難過。我微笑著目送她離開。
離去的電車和絢。明明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景色,光是因為那裡有絢就成了特別的景緻。
我留在月台上,但我沒有徑直走向樓梯,而是看了一眼智慧型手機上的相簿,品味餘輝。
儘管今天的日期添加了許多相片,但我很快就看完它們並轉向舊的相簿。我有很多絢的照片。
一張張翻、一張張想──啊,這麼說來,發生了這樣的事啊。其中一些有點色,所以我會儘速跳過那些相片,那隻適合一個人在家看。
妳要珍惜今天的我喔,絢。我也會一直記得絢很努力的今天。
我在空蕩蕩的月台上,拍了一張自拍照傳給絢。
即便如此,還是讓我發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沒有絢就會死去的生物,但怎麼可能嘛。
雖然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但我很高興能夠為絢的智慧型手機,再添上一張照片來打擾。
絢平安無事地加入了我的朋友小隊,她的校園生活和戀人時光都一帆風順。她的色彩將會像是為了約會,而特意畫的眼妝般絢麗。
仔細想想,我好像在哪裡聽過。據說以前的人們不會拍照,而是會作曲,因為他們不想忘記那一刻的感受。絢所誦詠的百人一首就像現在的我吧。
別提這個了,那件事不用記住……雖然這麼想,但反正暫時也忘不掉吧。
「好。」
看來自己已經完全被她影響了……真是的──……
絢只要是溫柔、帥氣又漂亮就好了……雖然很想這麼說,但最近……我好像也開始喜歡上愛欺負人的絢了。
啊!真是的,絢這個笨蛋……!
這麼想著時就已經回到家了,發現包包里放著一條臟內褲,這麼說來……我帶著……(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