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波動干涉 6

附錄:干涉能力說明之三:斥絕我域

斥絕我域型態:領域型物理干涉心痕干涉者:霜所獨有、一種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自由張設一幕透明的力場,藉以排斥外來的物理衝擊的他者干涉。

其排斥的對象限定為物理力學的目標,也就是需限定為擁有實質存在的物體,像大至車輛岩石,小至蚊蟲甚至灰塵都能夠予以排斥。

然而,像空氣這種沒有一定方向性的流動氣體就沒有辦法完全阻止,但是若空氣的流動範圍有受限制,比方說某密閉的房間唯有一個小小的破洞,那就有可能將那唯一的流動口塞住,而達成阻止空氣的流動現象。

但是,像光線或輻射這種特殊波長仍然無法阻隔,而聲音的形成乃是來自大氣振動的傳播,條件限制則是和上述所說的空氣相同。

至於斥絕我域的效用範圍,從掌心算起,最大半徑約略一公尺,最大開張範圍則約略是一百二十度左右的弧形球面,而距離力場中心點越近,那股排斥力就越強。

值得一提的是,斥絕我域的範圍變化,在干涉者正常情形下,可以自由開張收縮大小範圍,也可以維持在不變的範圍,形成如同盾牌般的介質防護層,屬於領域型。

而也因為這個能夠自由控制力場範圍變化的特性,所以當斥絕我域從零距離一口氣擴展到極限時,就能產生一種強力的衝擊力道,和力場圓心的距離成反比。

但是這個力道也並非一定,比方說作用在位置固定和非固定的兩個物體上,產生的效果自然也會不同。

附註:斥絕我域一次最多只能張開一幕力場,和範圍距離沒有關係。

附錄:干涉能力說明之四:二之新生

二之新生型態:操縱型意識干涉心痕干涉者:左碧芸將使用者的命令注入非生命體,而使之擁有模擬意識、能夠依照預定的指示自由行動的一種他者干涉。

二之新生所賦予物體的指令,並非需要一直持續輸入的,而是取決於左碧芸發動干涉的那一瞬間,對目標所給予的概念和認知,而產生一虛擬的自我行動意識。

而同時操控的目標數量質量越多越龐大、動作意識越細膩,給使用者精神上帶來的負擔也就會成等比增加。

至於此干涉的持續性,必須由左碧芸的意識維持,也就是說當她死亡及昏迷,或是像進入深沉睡眠這類會失去操控意識的狀態時,先前所賦予的模擬意識就會消失歸零。不過雖然注入的模擬意識會消失,但之後可以仍然再次灌注。

而對於二之新生的使用,會受到灌注了意識的物體狀態影響。

舉例來說,如果現在同時有一架故障、內部零件損壞的遙控飛機,以及一台完好的最新型保時捷跑車,但就算同樣都是注入了獵鷹……(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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