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後 「Girl』s Side」

第一卷

還真是幹了件蠢事啊啊。

我——上野原彩乃,一個人穿過漆黑的隧道,像是自嘲一樣嘆了口氣。


從小時候起,我就是個聰明的孩子。

理解速度很快,做什麼事情都能迅速掌握,也就是常說的很機智的類型。

所以大部分事情都能做到,但相反的也沒有什麼特別擅長的事情。

父母總是和我說「去尋找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的事情」,但我自身就不擅長這一類的。

所以我並沒有能夠自豪地說出「只有這一點」的事物。也沒有什麼想要貫徹自我之類的事情。

聰明的我早早就理解了這一點,將其作為現實而接受了。

畢竟現實就是現實。除了接受之外沒有其他辦法。



——或許正是因為這樣吧。

那傢伙說著「絕不認同這種令人討厭的現實」貫徹自我的身姿,對於我來說十分新鮮。


從那個「告白事件」之後,我就被那個笨蛋牽扯了進去。

看到那封寫滿了酸臭到只能說是詩一樣台詞的情書,再見識到那個沉浸在就算當今的少女漫畫都不會這麼算計的場景當中的樣子,開始好奇「能做蠢事做到這個程度一定是有什麼理由的吧」的時候就算好運到頭了吧。

結果刨根問底一問才發現是遠超乎我想像的笨蛋,因為言行舉止實在是太沒有常識而讓我陷入了思考停止的地步,結果就是落得了「共犯者」這一地位。

說到底,當時就不應該沒有立即拒絕,還想著稍微陪他一下看看。

像我這麼聰明的人,是不可能打心底變成笨蛋的。

所以,因為這份半吊子的心態,導致了失敗。



但即便是這樣。

也全部反轉了過來。

真的,這個大笨蛋。

——真了不起啊。



但是,強行把「傲嬌」什麼的莫名其妙的設定推給我,是真的火大。什麼事情都往奇怪的方向進行解釋,都不能好好行動了。

而且媽媽也絕對不能原諒。真的,一把年紀的老太婆,還因為有趣就做出些沒常識的事情。別隨隨便便把女兒的過去告訴別人。也別擅自把照片給別人。回去就給你把冰箱里的桔O信玄布丁全吃了。

有各種不滿意的事情。倒不如說全是不滿意的事情。

嘛,不過——


如果那傢伙創作而出的「青梅竹馬」和「共犯者」真的是獨一無二的存在的話。

那麼姑且……也能說是只有我能做到的事情吧。

只要順著他的話,就算是我也能。

也說不定能夠看到看到另一個現實。

那就稍微再……陪笨蛋一段時間吧。

什麼的,現在是這麼想的。



那麼。

居然接受了自己作為他的計畫共犯者這一身份。

就要盡全力做好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所以我才。

像這樣,來到了櫻花樹下。

「——把我叫來這種地方。有什麼事情嗎,彩乃?」



從一開始的,我們……(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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