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期 十二歲的晚春 一(3/5)

TRPG玩家在異世界打造最強角色 ~獻給亨德森的福音~ 2

如果在鑄熔的金屬中混入魔晶就能構成與魔力十分契合的材料,拿來跟寶石結合也能提升作為焦點具的效能,利用魔晶能蓄積魔力的性質,還能當成魔力電池使用。由於有許多用途,有不少商人都願意高價收購。

……我感覺自己大概明白魔種為何會在其他國家遭到迫害了。因為魔晶太過方便,才會有人想把魔種變成一種能夠任意殺害的資源。

「這個尺寸……嗯……這樣一塊大概值五裡布拉吧。」

「五裡布拉!?」

這麼說,這些全部就相當於三十裡布拉……?三十枚銀幣……?咦?真的假的……?

等等,這未免也太好賺了吧?這些說是魔物的對手確實不弱,而且看來下手也不會留情,可是這樣真的值五裡布拉!?這種比起活抓普通野盜還要好賺的行情會不會太誇張!?

「啊,我先說清楚,剛才那是流通價格喔。就是我們跟商人買的價格。賣價大概只有一成到兩成吧。」

我興奮的情緒瞬間被潑了冷水。

好吧,也是啦。真的那麼好賺應該大家都跑去當冒險者了。也不會有人譏諷冒險者是在做不划算的工作……

如果是一到兩成,那一顆魔晶就是五十阿斯到一裡布拉之間,大家再分一分……唔,感覺就只是比干雜工要好一點?等等,感覺魔物好像不會單獨行動,就算是這樣……

在經過讓人煩惱又殘酷的計算之後,我深深覺得靠這玩意賺錢不大划算。單純想成是人命的價值放到天秤上去算,更是相當讓人難以接受的價格。如果沒有強烈的浪漫跟使命感,這種工作肯定很難幹下去。

「而且有傷痕價值也會打折,似乎還有魔物具有以魔晶作為預備中樞的能力,就算砍下腦袋都還能靠魔晶繼續活動,所以也會有無論如何都必須破壞魔晶的狀況。」

「是喔……」

就各種角度來說,這未免太刁難人了吧?雖然可以從強大魔物身上取得高品質魔晶,但想要解決魔物有時還必須破壞魔晶。不讓魔晶受損又無法解決魔物。

這真的太糟糕了。設計這種平衡的人可以出來給個解釋嗎?

當我正在感嘆世界不公的時候,表情像魔晶專家般打量那些魔晶的阿格里皮娜小姐突然開口。

「好吧,如果你願意把這些讓給我,我可以算五成價給你。」

「咦!?」

她剛才說了什麼?五成?百分之五十?

「總共十五裡布拉!?」

這座宅邸經歷的時間,已經久遠到沒人記得是在何時、由何人所建。

「可憐的同胞?」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地精甚至還來不及在心中產生這個疑問,身體就已經失去力氣,癱軟倒地,從崩壞的本能中獲得解放……

接著她便指著一個方向,告訴我:「大概是那裡。」因此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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