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2/3)

與前女友令人焦灼不已的偽裝結婚 2

而且不止一個。

紙上的手寫文字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石動理櫻』,顯得十分狹窄。

「……怎、怎麼了。」

我不再看便條紙,理櫻卻滿臉通紅,狠狠盯著我。

她手裡還握著圓珠筆。

「沒怎麼。」

「先說好……我只是在練字而已。」

我本來不想追問,理櫻卻顧自辯解。

「因為,以後我寫名字的時候,都得寫『石動理櫻』了,而不是『玉木理櫻』,才會這麼練字。真的,只是這樣啦……」

「…………」

「唉,真是的……你要是覺得煩以後我不這樣了。明明只是偽裝結婚,還要登記戶口……」

沒錯。

我們的婚姻,就是所謂的偽裝結婚。

我們沒有通過交往來達成婚姻,而是在利害關係一致的情況下,利用了結婚的手段。

我有我的原因,理櫻也有她的原因,所以我們不得不提前結婚。

我們一個月前就開始同居——但提交結婚申請書後正式成為夫妻還是在三天前。

理櫻成為『石動理櫻』,並且在社會意義上正式成為了我的妻子,都只是在三天前——

「沒辦法。畢竟我們這種形式上的事實婚姻,都不知道會被誰發現。」(註:「事実婚」,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結婚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哼,你倒好,名字還原原本本地在那兒。我就麻煩了,一堆事情要做。好多登記和手續全部都得改,明天還要去學生窗口填寫文件……」

「…………」

……但是,就算如此,要是有如果——

「啊?我、我沒有興奮,一點也不興奮!」

僅此而已。

她真的有那麼一點興奮嗎?

為什麼——被那個傢伙看到我在寫他的名字啊!?

❀ ❀ ❀

操。

❀ ❀ ❀

還會心裡小鹿亂撞,或者是悶悶不樂嗎?

畢竟,她對我一點想法都沒有。

「我剛才意思是說……我迷上了自己寫的一手好字啊!我真厲害,教育的優良已經從字裡行間透露出來啦。對,就、就是那樣!」

然而,如此渺茫的期待,

「哎呀呀,看來夫妻同姓的陳舊價值觀一直困著這個國家。改名也成了很大的負擔,甚至是壓力啊。總是給女人徒增負擔,我真不理解這種做法。」

理櫻,還是對我……不對,不不不。不可能。前女友居然一直挂念著自己,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這不過是男人微不足道的願望和固執而已。

能結婚就興奮得不得了,豈不是要被他看穿?

總是……冷靜不下來。

為什麼偏偏是我心裡這麼不痛快啊?

而且寫了好多次。

真夠麻煩。

我嘴上說的是挑釁——但同時也是期待。

是啊,沒錯。


她會不會還對我有一點想法?……(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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