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大局觀
第二卷
上午時分,法務省大臣室中。
房中只有我與法務次長文尼。
文尼念完手中名單上的名字以後,向我稟告:
「以上就是本次謀反的主犯與從犯。」
「清一色都是皇太子殿下身邊的人呢。」
全都是聽過的名字。
不是皇太子的心腹就是曾經擔任過教職員或騎士。
任誰都看得出這是皇太子一黨意圖叛亂或謀反。
「您打算怎麼處理呢?」
「……」
我嘆了口氣,揉了揉太陽穴。
如果只有這些人,依法律量刑就行了。
問題就在於──我瞥了一眼文尼。
文尼大感不妙地迴避我視線。
他會有這個反應也是預料之中。
此事的癥結點只有一個。
那便是皇太子是否涉及此次事件。
帝國法里的確存在皇族成員即使犯法也可酌情從輕量刑的條文。
然而唯有一種情況例外──謀反。
一旦事關皇族謀反,不論是主犯還是從犯,一律重判處以腰斬之刑。
這些人都與皇太子關係匪淺,實在令人難以相信皇太子對此事毫不知情。
哪怕是一般的犯罪,知情不報本身就是一種罪。不過竊盜類的犯行多半只是求處輕度刑責或1令左右的罰金就是了。
即使如此,那也是明定於帝國法之中,不折不扣的罪責。
若皇太子明知有人意圖謀反,卻未向皇帝稟告,則因事關皇族謀反,僅憑這點就足以判處極刑。
可是問題就出在這裡。
皇太子謀反──於是求處死刑。
這會成為一件十分荒誕的醜聞,帝國也會為之動搖。
「父皇有說什麼嗎?」
「有的,陛下准許複述原話,陛下表示都應該處以相應的刑罰。」
「……是嗎?」
我嘆了口氣。
「陛下這是何意?」
「看來父皇並不想把事情鬧大。不過這也在情理之中。」
「這麼說的話?」
「嗯。凡是在名單上的人一律處決。好在他們謀反已是事實,不需再讓他們招供。」
「的確。」
「所以全員處死,即日執行。」
「……殿下英明。」
文尼深深一揖。
那雙仰視著我的目光里充斥著由衷的敬佩之情。
同樣是死刑,執行的時間點可以分成兩種情況。
一種是即日處決。
另一種情況則是等到每年一次的集中處決。
犯下重罪或沒有斡旋餘地的案件就會即刻處決。
若仍有酌情考量的餘地,或還有其他尚未釐清的罪責就會延後處決。
如此延後行刑之日,有時還會遇上大赦。
舉例來說,有個人因為家人慘遭對方殺害,於是為了復仇而殺掉他。
這種情況按帝國法應判處斬首。
但考慮到個中內情,儘管下了判決,還是能有最長三年的暫緩處決時間。
期間若遇上大赦,就能無罪釋放恢複自由之身。
或者也會發生這種情況。
有個男人被判死刑後,雖因尚有酌情考量的餘地而暫緩三年,卻未曾等……(内容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