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雖然幸福快樂,但這當然不是結局(2/3)
除了我之外,你不準和別人上演愛情喜劇 2
我也不是臨時想到就公開交往消息的。
只要能一直和夜華在一起,光是這樣就夠了。
就算保密到畢業,我們的感情也不會冷卻吧。
只是,公開我們的交往,我就可以跟夜華度過更快樂的高中生活。因為這麼想,我才會付諸行動。
「啊~真是的,今天過得好慘!都怪一大早希墨滿臉得意地說什麼『夜華是我的情人』,消息都傳遍全校了。結果在走廊上走動,盯著我看的人變得比平常更多,真是糟糕透頂。然後放學後還得被迫聽老師諷刺挖苦。」
夜華噘嘴。
為什麼夜華會如此敵視神崎老師呢?
我反倒覺得,再也沒有比她更好的老師了。
神崎老師高雅又溫柔,正可說是女性的表率。她聰明又隨時保持冷靜沉著。當學生有煩惱找她商量,她會給予準確的建議。
從永聖畢業的夜華的姊姊也是老師的學生,而且還很仰慕她,在畢業後也會互相聯絡,繼續往來。
正因為神崎老師與夜華的姊姊之間的聯繫,那個傳聞才得以無事平息下去。
雖然即使是姊妹,也未必都會喜歡同一位老師。
「擅自跟來的人不是有坂同學嗎?」老師輕聲嘀咕。
我在夜華再度用言語攻擊老師前先開口道歉:
「沒有事先商量是我不對!不過,如果告訴夜華,妳會說不行吧?」
「那是當然的。」
「所以我只能突擊宣言了吧。」
「這是哪門子歪理啊。」夜華把頭撇向一邊。
「看到班上的反應,妳知道的吧。大家都察覺到了。在班際球賽決定競賽項目時的逃跑、在籃球賽上替我加油、讓扭傷的我扶著妳的肩膀,陪我去保健室。然後是關鍵的在外過夜傳聞。要是交往的事情日後曝光,被翻舊帳的話,大家會用更加露骨的視線盯著妳看喔。而且──妳有辦法以後也壓抑自己的感情不表現出來嗎?」
我有條有理地說明情侶宣言的必要性。
「那挨了兩倍訓話的我的立場該怎麼辦?」
但是,神崎老師大概還很介意無法推翻我的退社處分一事。
「不去了!」
反射性地對老師的話做出反應後,夜華就像要斬斷誘惑般先走了出去。
老師所說的是去年夏天的那件事吧。
「嗚!」老師奇怪的告誡,讓我不禁詞窮。
神崎老師彷彿想起了那個情景,嘴角浮現微笑。
夜華揹起書包。
當時加入籃球社的我,由於跟別校進行練習賽時發生的鬥毆事件退社了。為了保護隊友七村龍,當時我發出了抗議。我並不後悔。
「我是附帶的嗎?」
老師眯起眼睛。我逃也似的離開了學生指導室。
「在兩人獨處時,她都是那個樣子。」
「真是奢侈的煩惱。有坂同學的壓力來源又不是只有外表問題而已。」
簡單的說,夜華的戀慕之情……(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