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水邊的獵人(2/5)
在地下城尋求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 12
他任由以男性來說較長的金髮黏在脖子上,讓卡珊德拉小姐攙扶著,從懷裡取出一件物品──拳頭大小的「袋子」。
「『那傢伙』為了這個……在獵捕冒險者。」
就稱那個怪物(怪獸)為「他」吧。
他在呱呱墜地之時,是個弱小的存在。
即使依從怪物本能大鬧,也只會被踐踏迷宮的人族盡情蹂躪。那些人用劍刺他,用火燒他的皮膚,用鎚子把他打飛。在初期戰鬥沒丟掉小命,幾乎算是奇蹟。
無庸置疑,他屬於遭人強取豪奪的一方。
不過,他只有一點,真的只有一點點,比其他同族稍稍有點頭腦。
他好幾次拿同族當誘餌或是運用能力,逃出了人族的魔掌。受到銘刻於己身、名為宿命的怒火所焚燒,他學不乖地襲擊人族,又一次次存活下來。
突然間,事情有了轉機。
有一天,他不是與人族戰鬥,而是跟同族之間相爭。可能是不小心削掉了對方的一部分身體,他似乎惹惱了對方。他不想死而拚命抵抗,用上下顎咬斷了同族的咽喉,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咬碎對方的身體。
然後,他連同同族的胸膛,把那顆「核心」吃下肚了。
咬碎藍紫結晶時,他顫抖了。光芒竄過視界,那是觸犯禁忌所得到的禁斷高潮。
全身漲滿力量,每條可稱為神經的神經流入大量刺激。感覺就像自己的身體膨脹了一圈,那是弱小的他首次獲得的全能感。他獲得了力量。
起初他沉醉於這種全能感,慢慢地他開始耽溺於這種快感,變得不停追求、吞噬。換言之,就是殺害同族。他從背後偷襲同族,一次次將牠們拖進樹洞。隨著吞噬的數量越來越多,自己從身體內側脫胎換骨的感覺,他掌握得一清二楚。
不久,他開始懂得思考如何有效率地吞噬同族。在一語不發地旁觀、有如母親的迷宮當中,他堆起塵土小山,蹲踞在地,狼吞虎咽地貪食無數藍紫結晶。貪婪地,執拗地,熱中地。
當注意到時,他已經成了剝奪的一方。
靠蠻力揮動的拳頭打爛同族易如反掌,是多麼令人痛快的事啊。使用身體的一部分刺穿人族,是何等愉悅的感受啊。
在這件事情上,他依舊沉醉於暴力與蹂躪的滋味。
一天比一天增強的力量,從來不曾受過抑制。
然後,那天來臨了。
──好想咬死他們,越多越好。
「不,可能性應該滿高的吧?記得『苔蘚巨人』分裂出的個體(青苔),不是只要打倒懷藏『魔石』的本體就會變成塵土嗎?我想這種『寄生樹』應該也一樣吧。」
特別是傷到自己的那個白髮人族。
他這才知道人族跟自己一樣。偏偏被他知道了。
面臨無法預測的「異常狀況」,派系聯盟(我們)挺身而出討伐……(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