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真夏之罪』

雖然現在還只是「青梅竹馬的妹妹」。 2 學長,我們一起創造快樂的回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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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大概是……晚上快八點的時候吧。

天之瀨真夏依約出現在我們約好的地方。

「……一般人會在這種時間叫學妹出來嗎?」

天之瀨嘆了口氣,感覺心有不滿。

天之瀨和我都回過家了,我們現在已經換上了便服。

她的便服有點男孩子氣,整體輪廓卻很乾練。她身材本來就好,打扮也很有女孩子樣,但讓我有點想到夏。

她肩上揹著一個有點大的包包,氣沖沖的眼神盯著我看。

我輕輕聳肩,挑釁說:

「不過妳還是來了嘛。」

「沒辦法啊!你在電話里說什麼啊,根本是恐嚇!我差點要報警了!!」

如果她真的報警就是我輸了,就這麼簡單。

但我根本想不到其他見天之瀨的方法,所以才會出此下策。

──話說回來,我在叫她出來的時候,實際的對話是這樣的:

『喂?妳現在在哪裡?』

『什麼……怎麼這麼突然?我就在家啊。』

『出來。』

『嗄?──我說,我剛剛才跟你道別──』

『管妳的,我沒有問妳的意見,要是不出來我就去妳家找妳。』

『嗄啊!? 』

『地點的話,我想想,在遇見心的公園可以嗎?』

「怎麼說呢……先跟妳說謝謝吧。」

天之瀨不滿似地大喊。

星之淚引發的現象未必只有製造事件。

「你的用詞!」

「……而且還擺爛。」

或許她發現到了,只是沒有想要特地確認。

「我之前講錯了。妳沒有把星之淚用在自己身上。不是為了自己,一切都是為了我吧?那我就該謝謝妳。」

天之瀨坐到附近的椅子上,瞪著我問:

所以時限是睡著時間或者半夜十二點嗎……也罷。

我對有點納悶的天之瀨解釋:

──我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踐踏其他人真切的願望呢?

「是妳自顧自地走掉的吧?我又沒說約會結束了。」

我開門見山地說了。

好比說燈火真正的願望,是源自在姊姊的保護之下倖存的罪惡感。

「……喔?那樣的事是?」

『先聲明,我有過一次突襲燈火家的實戰經驗,不只是說說而已──我說到做到。』

初次遇見心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提示。

『什麼意思!? 』

她不悅地反問。

──因為學長已經有小燈火這個很強的夥伴在了!

『沒聽過這麼前衛的恐嚇耶!? 』

「這還真是冤枉,我可沒有說謊,也無意騙你喔,是你自己產生誤會的吧?我可沒有算計那麼多。」

──今天的事她還記得啊。

很多人都跟我攀談。

「喔……我有點訝異。」天之瀨笑了,「我以為現在的伊織不會發現。你怎麼會知道?」

「頭痛……?」

「那我也要擺爛了,可以吧?」

「嗄?……謝什麼……?」

專門用來討回失物的星之淚,會強烈反映出持有人的罪惡感。……(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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