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真夏之罪』
雖然現在還只是「青梅竹馬的妹妹」。 2 學長,我們一起創造快樂的回憶吧!
時間大概是……晚上快八點的時候吧。
天之瀨真夏依約出現在我們約好的地方。
「……一般人會在這種時間叫學妹出來嗎?」
天之瀨嘆了口氣,感覺心有不滿。
天之瀨和我都回過家了,我們現在已經換上了便服。
她的便服有點男孩子氣,整體輪廓卻很乾練。她身材本來就好,打扮也很有女孩子樣,但讓我有點想到夏。
她肩上揹著一個有點大的包包,氣沖沖的眼神盯著我看。
我輕輕聳肩,挑釁說:
「不過妳還是來了嘛。」
「沒辦法啊!你在電話里說什麼啊,根本是恐嚇!我差點要報警了!!」
如果她真的報警就是我輸了,就這麼簡單。
但我根本想不到其他見天之瀨的方法,所以才會出此下策。
──話說回來,我在叫她出來的時候,實際的對話是這樣的:
『喂?妳現在在哪裡?』
『什麼……怎麼這麼突然?我就在家啊。』
『出來。』
『嗄?──我說,我剛剛才跟你道別──』
『管妳的,我沒有問妳的意見,要是不出來我就去妳家找妳。』
『嗄啊!? 』
『地點的話,我想想,在遇見心的公園可以嗎?』
「怎麼說呢……先跟妳說謝謝吧。」
天之瀨不滿似地大喊。
星之淚引發的現象未必只有製造事件。
「你的用詞!」
「……而且還擺爛。」
或許她發現到了,只是沒有想要特地確認。
「我之前講錯了。妳沒有把星之淚用在自己身上。不是為了自己,一切都是為了我吧?那我就該謝謝妳。」
天之瀨坐到附近的椅子上,瞪著我問:
所以時限是睡著時間或者半夜十二點嗎……也罷。
我對有點納悶的天之瀨解釋:
──我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踐踏其他人真切的願望呢?
「是妳自顧自地走掉的吧?我又沒說約會結束了。」
我開門見山地說了。
好比說燈火真正的願望,是源自在姊姊的保護之下倖存的罪惡感。
「……喔?那樣的事是?」
『先聲明,我有過一次突襲燈火家的實戰經驗,不只是說說而已──我說到做到。』
初次遇見心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提示。
『什麼意思!? 』
她不悅地反問。
──因為學長已經有小燈火這個很強的夥伴在了!
『沒聽過這麼前衛的恐嚇耶!? 』
「這還真是冤枉,我可沒有說謊,也無意騙你喔,是你自己產生誤會的吧?我可沒有算計那麼多。」
──今天的事她還記得啊。
很多人都跟我攀談。
「喔……我有點訝異。」天之瀨笑了,「我以為現在的伊織不會發現。你怎麼會知道?」
「頭痛……?」
「那我也要擺爛了,可以吧?」
「嗄?……謝什麼……?」
專門用來討回失物的星之淚,會強烈反映出持有人的罪惡感。……(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