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真夏之罪』(2/5)
雖然現在還只是「青梅竹馬的妹妹」。 2 學長,我們一起創造快樂的回憶吧!
「只有與心相遇的時候,和其他時候相反。當時我是在試圖走進公園的瞬間開始頭痛。我明明是乖乖地想要主動參與其中,卻像是被阻撓而產生頭痛──被星之淚乾涉。」
這也就代表──
──唯有當時遇見心這件事,是違反天之瀨意願的行動。
「我也在想到底是為什麼,如果只是想製造事件,星之淚反而該積極地讓我進去。不,其實我直到剛剛都覺得遇見心也是星之淚引發的事件之一。可是不對,不如說正好相反。回想起來,當時的妳對於去找心攀談興緻缺缺。」
快樂過日子是天之瀨說的,她卻阻止了我。
應該說,正因為發生了這一樁,星之淚才找到了製造『快樂事件』這一種形式──不對,是重新找到才對。我實際上也是在遇到心之後,才被各式各樣的事件波及。
在那一天早上前,星之淚的發動方式不同於現在。
「這樣一想,包括那一天燈火剛好睡過頭沒來我家,我都猜是星之淚搞的鬼,不過無論如何我都沒有確切證據。」
星之淚發動的對象是我,但是我會抵抗星之淚的力量。
因此星之淚──不對,天之瀨在我每次抵抗的時候就會改變方法。
──誘導我以為天之瀨是我女朋友而一起行動。
──讓燈火睡過頭,又阻撓我想要與心攀談的意志。
──製造各種事件,讓我產生想參與的衝動。
如果這三種都是不同形式的現象,事情就說得通了。
但即便現象不同,天之瀨的願望本身應該沒有改變。她只是為了達到目的,三番兩次地修正了手段而已。
既然如此,最根本的──天之瀨的願望究竟是什麼?
如果一切現象都有共同的目的,這個目的會是什麼?
我說:
「為什麼只有心的時候被阻撓?應該是因為──我想要幫助她吧。」
我偷瞄了天之瀨的臉一眼。
「不要再這樣了……我的事怎樣都無所謂。你之前也插手了星之淚的事吧?所以流星才會升上天空吧?」
說想要開心地過日子,說想要朋友。她對著我說,而不是對別人說。
「不是,怎麼可能無所謂?」
「我們明明是朋友。明明就說是朋友了。在你最痛苦的時候,我卻連陪在你身邊都做不到。我什麼都做不到。對發生的事渾然不覺,只有我自己開心地過著日子……儘管我早就知道了。儘管我其實全都知道!我卻假裝不知道、視若無睹……我拋棄了你……」
「……」
「因為我……一直是一個人。」
她的語氣已經幾乎是在懇求了。
不過從時期來想,一定是我在為自己的失敗自暴自棄的時候吧。
作為代價,就會失去這一段本應自由的時光。
她想讓燈火遠離我,也是因為那傢伙與星之淚有關。
我不是在……(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