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第29天
被陌生女高中生囚禁的漫畫家 1
早上,我醒來後就發現此方不在。
(她去哪裡了?)
一瞬間,我用視線追尋她的身影,然後搖搖頭。
(啊,她回自己家了嗎──理所當然嘛。畢竟是我主動拒絕她的。)
強烈的後悔。
我到廚房洗臉。
沒有她用過的牙刷。
也沒有杯子。
(難道私人物品也帶回去了嗎?)
轉開水龍頭,用雙手掬水喝。
因為之前用的杯子沒了,這也沒辦法。
何止如此,結果連睡袋、銀色托盤、看似昂貴的餐具甚至是垃圾,此方待過的痕迹統統都從我家消失得一乾二淨。
不過,消失的終究只有她的私人物品。
房間角落擱著我的背包,筆記型電腦與存摺等貴重物品都還留在裡面。
(收拾得可真澈底──歸根結柢,真的有名叫此方的女孩子存在嗎?她該不會是我妄想出的存在吧?)
房裡像這樣變得乾淨溜溜,甚至讓我如此冒出了疑心。
(總不會吧。就算心情再沮喪,我居然連此方的存在都感到懷疑,做人淪落到這樣是多麼失禮啊。)
我將手甩干,對無謂的思考一笑置之。
我打算去超商買早餐,便走向玄關。
當我坐到走廊,把腳伸進左邊鞋子後就突然警覺過來。
(結果,我真的照做了。)
畫不了漫畫的窘迫精神狀態,透過持菜刀威脅、用鏈條囚禁的形式體現出來。
我對此有自覺,編輯也委婉提醒過我。
但是,這樣就夠了。
接著,我點擊發送鍵──的前一刻,食指在熒幕一毫米前停住了。
不,我認為不行。
正文只有兩個字。
(……《被女高中生囚禁的漫畫家》。)
我是漫畫家。
說不定我現在的心情比第一次贏得連載時還要開朗自豪。
我既不是詩人,也不是小說家。
重新審視過以後,就覺得畫得很糟。
不過,既然已經想到了,我便無法將其抹消。
(難道說,這是反映了我異常的精神狀況……)
心臟逐漸變得冰冷,冷得像是被人潑了冰水。
(對、對了。要回訊,趕緊回訊,把我的心意傳達給她。)
為了確認觸感,我打開冰箱的門。
(──為什麼我會想見此方?我怎麼會執著於她?我是想向她道謝?還是說,我想向她道歉?)
(不對,這真的能一笑置之嗎?冷靜想想,這並非不可能的事耶──倒不如說,把此方當成我的妄想,反而有許多事情能讓人信服。)
當成妄想還比較自然吧?
那大概是急著拍的吧。臉部從口罩以上都沒有拍到,而且還有點失焦。
『遲到』。
(萬一此方真的是我的妄想──那我再也見不到她了嗎?)
在此方面前,原本沒能講的話、想要講的話、應該講的話,我都要傾注全心全力,坦白地畫出來。
我盯著玄關冰冷的混凝土如此思考。
那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