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理由①(2/4)
不要再發獃了,請認真戰鬥!!! 1
對此我只能表示很無語了。
最開始我是想拒絕的,畢竟只有兩個小孩的話,距離家這麼遠的旅行還是很危險的。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許多事都不方便,麻煩也會越來越多。
而且我很清楚在人非常多的情況下,我們別說慶典了能正常的走路和看到東西都是個問題。但最後,我實在是耐不住這個傢伙的軟磨硬泡,沒有辦法的只好跟著他了。
畢竟我不敢保證如果我拒絕他之後,這傢伙會不會自己一個人去。我想這種事他應該幹得出來。
無奈的我只好準備了詳盡的出遊計畫,為了去王都我可以說做了不少準備。
從我們這個小村子到王都,坐馬車通常需要花上七天時間,一個來回算上在王都里呆著的兩天時間。也就是一個來回保守估計的話大概需要花上十六天的時間。
考慮到小孩子的教程步行這一項選擇就直接排除了。而且如果是需要走過去的話,我大概一開始就不會同意去了。如果克里斯還是執拗的一個人要去的話,我大概會把他綁起來,直到慶典結束,再放開他。
畢竟面對這種衝動的傢伙,用這些特殊手段往往更管用。但也還好是坐馬車的。
更確切些說,是搭順風車。
道理其實很簡單,因為王都的慶典會有不少商隊去到王都,而我們就是跟著那些去到王都的商隊一起就行了。
支付旅費不太現實,畢竟我們的父母在出發之前給我們的錢也不算多,加在一起滿打滿算才1萬盧比。
而且我們大概率是跟貨物擠在一起,還要花錢的話屬實冤大頭。考慮到抵達王都的吃住問題,根本就沒什麼可以花的錢了,所以我並不打算付給他們錢。
我打算在這旅途的7天中為他們提供我的頭腦和勞動,別看我只是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我的大腦里可裝著不少之前世界的知識和記憶。
在這個世界書籍的價格意外的便宜,但會算數和識字的人卻還是很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所以我會幫他們做些雜活,打理貨物和處理簡單的交易。我們只是單純的搭一趟順風車,吃和住的問題我們會自己解決,這樣的話這些報酬應該就夠了。
跟家裡人打過招呼之後,出乎意料的是,我們很簡單的就能出這趟遠門了。考慮到這次的長途旅行只有兩個孩子,沒想到他們這麼放心我們。
我以為會和他們扯皮拉扯很久,沒想到他們簡單的就答應了,虧我還想了很多種應對方法。
真是白忙一場......
就這樣靠著我想到的方法,我們成功的搭了趟順風車,跟著一個蠻大的商隊前往王都。
在旅途中途發……(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