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話 伽利略審判事件的真相——牧野楓(2/2)

你名字的側面 1

他在37歲的時候建了房子。夢想著擁有自己房子的他,以對於收入而言頗為勉強的價位,和妻子共同申請了最高額度的貸款,似乎想要建成多年來一直在腦海中描繪的理想房屋。既然他本人是這麼寫的,那應該不是在撒謊吧。但是那棟房子——據他所說的話——儘是缺陷。

好像並不是在那住不下去那樣程度的糟糕房子,但和工程公司所商談的有不一樣的地方好像也是事實。他列出了這樣的17項。諸如明明反覆確認過但客廳照不到陽光結果不得不在白天也開著熒光燈、用在牆上的隔熱材料比預定的少導致冬天太冷之類的內容。他雖然有向工程公司索賠過,但甚至都沒有得到像樣的理睬。後來有跟律師諮詢過,但商談記錄基本沒有保留下來,有的只是建築師在圖紙上字跡潦草的備忘,而那備忘——從他的認識看來——很難說足夠反映了商談的內容。明明有不少的遺漏疏忽,但由於沒有能夠證明那些的記錄,似乎很難從法律上起訴工程公司。

在他的Facebook上,刊載著從工程公司的銷售代表那邊所收到郵件的大意摘錄。只看那篇文章的話,確實會感覺工程公司方的應對很冷淡。但比起對於工程公司、比起對於銷售代表,他自己對於工作潦草的建築師好像有更大的不滿:

最近回家成了件痛苦得不得了的事。真不知道為什麼我非得為了這樣的房子持續還房貸。本來應該無憂無慮的居家時間現在變得比什麼都還艱難。一想到這是那樣的建築師設計的房子,就恨不得一把火燒了。要是把商談內容全都錄下來了就好了。要是把具體內容整理成書面形式,每次都要求籤名確認就好了。但是,當時我還信著那個建築師。無法原諒信任過那種男人的自己,光是想到住在最討厭的男人建的房子里養著孩子就氣得直發抖到什麼也沒法做下去。都是這些讓我得了心病,自己的生活也已經亂七八糟的。——像這樣的話在日誌里反覆出現。

那篇日誌中,還有這樣的一段:

——所謂的房子是家庭的基礎,也應該是象徵。本該最理解這個的專家卻做著這樣沒有心的工作,這是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我讀完那篇之後,又考慮起撬棍的事情。

為了人力瓦解明明其實不可靠但又像看似很堅固的幻想的家,而準備的道具。

要想按照法律起訴工程公司或者建築師的話,就必須明確地證明被害情況,律師好像是這麼說的。

——所以我啊,決定去死了,為了證明你輕率對待的東西其實是能夠奪走人命這種重要程度的事情。

那是日誌的結尾,而他大概真的死了。

在那篇以定罪為目的的Facebook日誌里,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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