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東京徘徊》於此處(2/2)
陰晴不定的矯正註定失敗! 2
知道自己的努力因為弄錯了方向而全部化為泡影,因為幼稚和思慮不周辜負別人的期望,在事後一個人痛苦不堪的回憶著一切,妄想著美好的幻夢,憑弔著無謂的努力,深深地控訴眼前這自己的罪孽與無能。在這時,自己不堪重負的人生早已經廢掉了,完蛋了,留下了從此一路走向黑暗的定論。
就算是已經重回正軌的現在,當我有時候很疲累,顯得心情低沉時,家裡的人還是會露出一種和尋常不同的神色。他們的眼神里不是單純的為女兒垂頭喪氣而擔心,而摻雜了一種東西。那是害怕女兒再次變成那樣的恐懼,害怕從此她一蹶不振的恐懼。
嘛,無甚所謂。
我已經走出來了。不會再為這種小事擔憂。現在只有可笑的渡邊涉會在自己的汗淚和嘔吐物里打滾。
誰來幫他?那那時候誰來幫我?那個人試過,結果更糟了。誰告訴他那樣做可以救人?玩小學生都不玩的偵探遊戲把別人的傷疤給挖出來?
我沒當場殺了他都算不錯。
那我為什麼還喜歡他?
鬼曉得。
心情早已經亂七八糟,灌滿了渾濁的液體。那東西驅使著我應下了請求。
不過不僅僅是那樣吧。
我不是一個不諳世故的小孩子。
對於作家而言,出色的作品固然重要,但是人脈關係才是凌駕於一切之上的準則。
因為這個社會是由人組成的,由愛聽奉承話,想滿足自己慾望,會因為感情而妄下定論隨意處置的人而組成的。很多時候即使是天大的麻煩,也因為和強者熟識而一筆勾銷;即使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慾望,也因為得到了強者的庇護與各方的人脈而得以收入囊中。
我有什麼理由不遵從這條規則?這條規則自人類從洞穴走出便出現了,還要持續上千千萬萬年,作為一個小小的人,連它的一分一毫也傷不到。
況且——能和近乎國民級的優秀前輩私聊甚好,只會有各種便利與我相伴吧。
於是當她說出那些話時,我說道:「請讓他做出些實際的行動吧。」
——去他的,這個跟這些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單純還是在迷戀他吧。
不過沒有問題,我可以和他重歸於好,和他一步步慢慢親密,把他給迷住的。
因為我啊,很想要寫我的書,很不想再看到自己被腰斬。所以必須找個人保護自己。
儘管他是廢物,但畢竟他認識很強的人。這就夠了。儘管她莫名其妙,但她很強,這就夠了。
——至於迷戀之類,過不了多久就會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