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既定事實

終末之時 1 末日時不需要英雄,他們想要陪伴

2024年8月7日,立秋。在享有「火爐」之名X市,穿外套出門應該算是一步壞棋,但若是打算和小半個月沒見的女朋友約會,別說外套,拿一套換洗衣物大概都不過分,年輕人的夜生活就是要豐富點。

22歲的陳銘也是一名擁有豐富夜生活的年輕人,而為了讓夜生活更加豐富點,陳銘在出門約會前,極度謹慎的在薄外套和防晒服中選擇,不斷在腦中幻想哪件衣服和自己女友的白色內衣更搭一點。

但直至11:40的鬧鈴響起,陳銘也沒煩惱出個結果,最終只能用順口溜來掐指算一卦,抓起白色外套套在短袖上,匆匆踏上板鞋出了門。

而在看到女友姚夢羽的瞬間,陳銘覺得自己今天運氣不錯:在大學門口的樹蔭下,姚夢羽在露肩短袖外,套著一件白色半透的防晒服;腿上穿著秀出大腿的超短褲,腳上的涼鞋大概是想逛街逛個痛快,所以是白色低跟鞋,美中不足的是,姚夢羽又偷懶不想綁頭髮,披到後背的長髮只是看著就覺得悶熱;以及兩人外套顏色重複了,夜生活樂趣減半。

沒人在乎陳銘心中的感嘆,但有人給不守時的傢伙計時。

姚夢羽在看到陳銘後並未急著搭話,反而是先掏出手機,等陳銘走到自己旁邊才說:「12點集合,遲到1分37秒,今天你要請我吃137粒爆米花。」

「1分37秒不是97秒嗎,為什麼會是137個爆米花!這樣,我幫你把頭髮紮好,減免100個,你還欠我3個,膝枕3分鐘?」

用手指輕梳黑髮,陳銘一邊和姚夢羽討價還價,一邊從外套口袋中掏出黑皮筋,打算給自己穿著清純系著裝的女友扎個帥氣的低馬尾髮型。

從手指的觸感來看,姚夢羽肯定是早上洗了澡後才出門的,像這種在服裝上迎合陳銘喜好,卻又在某一處破壞整體著裝平衡的行為,姚夢羽已經不是第一次做了;陳銘不太清楚自己女友為什麼喜歡這麼做,但這不妨礙陳銘覺得這種行為過於可愛。

「你敢躺下來我就用鑰匙捅你耳朵。」

待陳銘幫自己紮好頭髮,姚夢羽小聲嘟囔了句「滿意了嗎?」,便先一步走向遠方的地鐵口,這樣看來今天陳銘是沒有牽手的機會了;不過陳銘覺得這都是小事,只要今天讓女友大人逛街逛個開心,吃個開心,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到位,電影氣氛到位,晚上指不定是誰喵喵叫呢。

就這樣,想著不太健全的事,陳銘迅速追上牽起姚夢羽的手,也如同預料之中的被甩開,理由則是「太熱手上會出汗」。

————同日下午4點18分————

從結論而言,陳銘失敗了。

不但12點的午餐踩雷,逛商場買化妝品時,又因為陳銘跑去上廁所導致姚夢羽被搭訕。雖說搭訕男抓住姚夢……(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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