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話

第一卷

翻開詞典查「偵探」,可找到明確定義:暗中探查他人的行動、秘密,或是以此為業的人。

小說世界中的偵探則猶如天差地別。身為民間人士卻深受警方尊敬,得以介入搜查,在相關人士聚集的場面展開邏輯推理,指出嫌犯。詞典里可沒有這樣的敘述。


四十六歲的須磨康臣長期身為一個中規模法人的負責人。

早期叫偵探事務所,不久之前叫徵信社,現在自號為調查公司,名稱順應時代改變。乘著這股風潮,在三年前掛起「須磨調查股份有限公司」的新招牌。畢竟是到處揭露陌生人隱私的骯髒工作,他希望多少能緩和一點自我厭惡感。這就是變更公司名稱的理由。

即使詞典上沒記載,這份工作和小說中描寫的偵探倒也多少有重疊之處。近年來,偵探事務所與警方開始合作,而且處境並不如故事陳述的那麼糟糕,幾乎沒碰到辦案人員冷漠對待或疏遠的案例。

平成十九年(二〇〇七)六月實施「偵探業業務管理辦法」,俗稱偵探業法。以往偵探事務所能自由開業,但從這一天起有義務提出營業申請,且根據該法第一〇條規定,須嚴守保密義務。

過去五年內曾加入黑道組織或遭判入獄服刑者,不能當偵探。一旦有法律背書,警方也無法將偵探當成無賴或惡棍對待。

說穿了,偵探與警方之間,原本就分成民事與刑事兩種專業領域,保有共存空間,因此鮮少發生衝突或摩擦。發現偵探的調查與警方辦案目的一致的情況下,也可能締結一定程度的互助關係。不過在絕大多數的案例中,偵探僅止於提供情報,警方只會透露些許辦案方向。

至於故事中偵探最引人注目的拿手好戲——推理,其實沒有那麼美好。即使是行蹤調查,原則上也不能跟蹤進入安裝對講機門禁系統的公寓內。要是公寓裝有監視攝影機,只能跟蹤到入口。若要調查目標住處,必須靠觀察信箱與陽台的狀態,借消去法縮小選項範圍,推斷出答案。

至於月薪,高中畢業的起薪是十五萬圓,大學畢業則是二十萬圓,這是一般行情。只要知道工作有多繁重,便會得到「薪水嚴重過低」的結論。辭職者源源不絕,長期以來缺乏人手。偵探業的常態就是如此。

不過,世上不乏無聊人士,想當偵探的應徵者陸續蜂擁而至。只要在徵人廣告加上一行說明:「這份工作可參與警方的搜查,也有發揮推理能力的機會」,應徵者就會益發踴躍。

與其他容易造成幻想的職業一樣,偵探業建構一套在就職前的階段篩選應徵者的系統,社會上稱為「培訓班」。培訓班會收取高額學費,教授實務方面的秘訣,但不保證課程結束後能就業。他們兜售的是華而不實的渺……(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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