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無妄冤罪」(2/3)
造成我心理陰影的女生們今天也不時偷看我,只可惜為時已晚 1
這也是一種揮灑青春的方式也說不定。
於是我蹺課來到了臨海地區,甜塔實在是太美味了,不愧是限定甜點。如今我已達成了最大目的,也是有回學校上下午課程的選項。
反正任誰都不會料到我蹺課來到這種地方玩,呼呼呼。
這裡可逛的地方還多著,要去購物中心買東西,或是去坐摩天輪也行,要像個修學旅行生,毫無來由地跑去電視台玩好像也不錯。我就像在享受著一人修學旅行,這麼做確實很有邊緣人風格,真是開心啊。現在不是盂蘭盆節也不是年底,沒辦同人志販售會(祭典)的國際展覽館根本沒多少人會去,去裡面參觀也別有一番風情。春天的陽光十分耀眼,海潮氣息也讓我情緒高漲。
我放空腦袋看著大海,水鳥正愉快地嬉戲。
聽說在日本丟失錢包,回到主人身邊的機率大約是六成,我丟失的東西究竟有回來的一天嗎?
我到底是在人生的哪個時間點,丟失了對人的「好感」,如今我已無從得知。
是那個時候?還是那個時候?我不斷回首,卻找不出答案,不論怎麼尋覓,反而只讓自己迷了路。
我所丟失的「好感」到底在哪?真的有取回的那一天嗎?丟失了「好感」的我,開始不在意任何事,別人怎麼看待我、對我有什麼想法,我都絲毫不在意。沒有「好感」,也沒有相對的「惡意」。即使被他人討厭,我也無動於衷。不論對方對我抱持何種感情都無所謂,因為我無法用同樣的情緒面對他人。
感情就像是空了一個大洞。
但是,這不對勁。不應該發生這種事,因為我過去,確實曾對他人產生過「好感」。如今我丟失了「好感」,便失去了面對他人的資格,因為我無法用同樣的感情回應對方。
不論對方對我產生何種「好感」,我都無法用「好感」回應。
無法回應,於是我失去了「喜歡」這種心情,甚至是其衍生出的「戀愛」,我也一併失去了。
因此,我不該與他人有所交集。至少,在我取回丟失的事物之前,我必須乖乖地當個邊緣人。
「雖然我是這樣想啦……」
我真不懂,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周圍的人完全不顧我的意願,硬是想和我扯上關係。老實說,真的很麻煩。有所欠缺的我肯定會傷害他人,使他們不幸。我並不希望變成這樣。
我不經意拿起手機,傳來好幾則訊息。也許是我什麼都不說就蹺課了,才有人聯絡我。當沒這回事不就好了,何必要在意我?這實在不是件好事,關心我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就是因為他們不懂,我才會跑到這種地方。
「唉……」
心情再次變得陰鬱,就在這時,我完全失去了下午回去上課的意願。好閑,乾脆去遊樂……(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