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殺人事件(4/5)
殺死少女的100種方法 全一冊 (台版)
「太亂來了。」
和夫從稿子上抬起頭說道。原本躺著的赤井猛地坐起身。
「不能因為猜不出兇手就批評作品啊。」
「我不是在批評。」和夫從第一頁開始翻閱。「太過巧合了。一發現屍體,相關人士就全都到齊,而且每個人都對赤井先生的問題有問必答。還有,怪獸橫掃城市的話,手機訊號應該會斷掉吧?」
「白痴啊你,給我看清楚第一頁。」
「啊?」和夫翻頁的手停了下來。
「這是『給讀者的挑戰書』。上面寫著『書中所有描述皆為事實』,你再怎麼狡辯也沒用。」
「唉,」和夫忍不住嘆了口氣。「就是因為這樣,你才會被書評家罵。」
「不滿意就滾回去,把生活費留下。」
「拜託別這樣。至少猜兇手的規則是公平的吧?」
「那當然。」
赤井拍了拍胸脯。
「既然如此,我就來試試看。我一定要找出兇手。」
和夫深呼吸一口氣,將視線重新落回稿子上。
後半段新增的線索有四個:被燒毀的遺留物、被剪下的桌巾、真奈美的過去,以及和夫的證詞。只要將這些線索組合起來,應該就能推理出兇手了。
「首先,嫌犯可以鎖定為兩人。和夫吃的蝦味先,受潮了吧?」
和夫一邊觀察著赤井的表情一邊說道。
「怎麼說?」
赤井露出了胸有成竹的笑容。
「在故事中,是以我——也就是和夫的證詞為基礎,假定犯案時間是一點四十五分。但是,在最後一頁揭露了聰子、茂吉、真奈美和健四人都有不在場證明。由於只有這四個人能夠鎖上社團辦公室的門,所以產生了矛盾。因此不得不認為,犯案時間並非一點四十五分。」
(3)最多只能有一個密室或密道。
「操場!我們不是做過避難演習嗎?」
和夫迅速地翻動著稿子。翻到倒數第三頁,那是赤井在偵探小說研究社的社辦里發現和夫的場景。
「閉嘴聽我說下去。根據目前的推理,嫌犯只剩下聰子和健。接下來,我們把焦點放在健身上。這傢伙光是看到別人的糞便就會反胃,是個神經過敏的男人。但仔細想想,男廁里應該貼著『大便沖不下去』的告示。健應該也看到了這張告示,那他為什麼還要進去?既然他能觀察屍體並推斷死亡時間,就表示他的視力沒有問題。所以,健是看不懂日文。健是國際傳播學系的留學生。
(6)偵探不得仰賴巧合,也不得憑藉無法解釋的直覺來查明真相。
「這是規則,沒辦法。健不存在,你一定是看到幻覺了。」
「饒了我吧!」
就在這時,地面突然劇烈搖晃起來。
由此可以推斷出兇手的條件。乃乃子偷的全是女性的私人物品,因此手套的主人也應該是女性。
「給我好好讀啊!……(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