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 永別了,密室(6/12)

密室殺人遊戲 2 2.0

「Grace東町102號室果然也不例外。總而言之,這就是一個誰都可以隨意進入的房間。這樣一來,兇手也就很容易偽裝成這裡的住戶,從這個房間把快遞寄出去了。

「可是等等,快遞里放的可是他自己啊。在自己藏進箱子之後,如何把它寄出去呢?不可能在物流公司來到這裡之後對他說一句,那就拜託了,然後就鑽進箱子里吧?不用說大家也知道,人是不能作為快遞寄出去的,物流公司也嚴令禁止了這種行為。因此,兇手必須要在配送員到達這裡之前就鑽進箱子里藏起來。這樣一來,就必須要拜託一個人幫自己寄出去了,那麼拜託誰呢?

「向負責配送快遞的KQ物流琦玉大宮營業所確認之後,在下發現那位寄件人的下單時間是在3月31日的下午2點,配送員的到達時間是下午4點。快遞分為兩個箱子,尺寸大小是相同的,皆為寬50公分,長100公分,高50公分,重量45千克。當時從房間中出來辦理寄件手續的是一個年齡在三四十歲左右、短髮、戴著眼鏡的男子。以上是在下作為仙台青葉營業所的工作人員獲取的情報。那麼,這個短髮戴眼鏡的中年男子是誰呢?

「偷偷闖入別人的房間,還要用假名字寄出一個快遞,這樣奇怪的請求應該不會託付給家人或者朋友吧。不過,便利店店員、街邊流浪漢、好奇心旺盛的中學生、柏青哥上癮的家庭主婦——能夠用錢使喚的人比比皆是。只是在兩個人進行交易的時候,如果被人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就比較麻煩了。因此雖然還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是在下認為,兇手的這位幫手應該是他在網上找到的,不過也不是什麼危險的網站,畢竟只是幫忙寄一個快遞而已。要找到合適的人選很快,通過郵件聯繫,報酬直接打入銀行卡,兩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見面的必要。」

「把自己的箱子封上,也需要拜託這位共犯吧。」頭狂人說道。

「不可以,這樣會讓那位共犯看到自己的臉,線上交易還有意義嗎?兇手進入箱子之後自己從內側把箱子用膠布封好就可以了。」

「也是。」

「說起來,快遞寄出的時間是3月31日的下午4點,送達的時間是4月1日的下午2點半,兇手在箱子裡面呆了將近一天的時間啊。不過,只是一天的話不吃不喝沒什麼問題,或者也可以帶上礦泉水和果凍狀營養輔助食品之類的。想要上廁所的時候,尿在塑料瓶里或者紙尿褲里就行了。

「推理進行到這裡,在下突然又發現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其實在下從一開始就有些在意,間宮駿的兩條腿是義肢吧。雖然也不是不能殺掉殘疾人吧,但是也沒有必要去殺他們啊,至少在下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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