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2/6)
怪人的沙拉碗 4
布蘭達拿出名片遞給銀發女子──莉薇亞。
「總之請妳們先離開這裡吧。木下小姐她目前平安無事。」
如是說後,布蘭達先把兩人帶到警察署外,接著請她們跟她一起回到停在停車場的車上。
「木下小姐有請我帶口信給莉薇亞小姐。」
「望愛小姐她說什麼?」
莉薇亞好奇詢問。
「首先,她很抱歉給妳造成困擾。」
「怎麼這麼說呢……」
莉薇亞面露擔心的表情。
接見的時候,望愛開了幾個緊急聯絡對象的名單給布蘭達,在那之中,她強調必須最優先聯絡的對象正是莉薇亞。
莉薇亞是和望愛一起住在她公寓大廈的銀發女性,也是樂團成員。
除了這兩項個人情報以外,望愛不肯再透露更多了,可是從望愛的態度觀察,莉薇亞對她來說應該是很重要的人──或許是她的戀愛對象吧。
布蘭達閱讀接見時抄寫下來的筆記,同時說道:
「警察有可能會去搜索住家,所以麻煩莉薇亞小姐暫時離開公寓大廈,去找旅館之類的地方投宿。氏族的據點或許也會成為警察搜索的目標,切記不要隨便靠近,還有千萬不要和警察發生衝突──以上就是木下小姐要我帶給妳的口信。若妳需要現金,可以跟氏族的副負責人葛西明斗先生或會計長澤洋亮先生聯絡,他們應該會願意通融一下。這裡是他們的聯絡方式。」
布蘭達把抄寫了兩人電話號碼的紙條遞給莉薇亞。
所謂的氏族,指的似乎是望愛擔任負責人的志工團體。等一下布蘭達還得聯絡氏族的副負責人葛西才行。
「總之,木下小姐要我告知莉薇亞小姐的訊息就是以上這些了,等開放面會之後,她有話想當面告訴妳。」
「望愛小姐……明明目前處境最艱困的人是她自己,她卻這麼關心敝人……」
「人家真的好愛妳呢,莉薇亞。」
髮色花俏女子語帶揶揄地說道後,接著詢問:
「……只不過,那個人最後還是沒辦法留在原來的地方生活,舉家搬走了。」
「所以呢?緊急的案子是什麼?」
聽了布蘭達的回答後,明日美露出了有些不是滋味的表情。
「是啊……換句話說,那傢伙不只是在邪教團體當教祖,還在玩樂團?」
這時,莎拉眼睛閃爍著期待的光輝問道:
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時都會通報各新聞機構,至於電視局和報社要不要報導,或者要以多大的力道和篇幅進行報導,都由各機構自行判斷決定。所謂的主要判斷基準,說穿了就是「這話題是否能引起社會的關心」。
「琵琶?跟吉他一樣都是弦樂器沒錯啦。話說回來,她怎麼會跑去參加樂團……」
「就算已經被逮捕了也一樣?」
「沒錯。警方懷疑我的委託人是在事前知道蛭……(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