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水壩的漫長道路(3/4)

再見神明 全一冊

「事實上,目擊的地點只是前往水壩途中的十字路口,而並不是在水壩,沒錯吧?如果是這樣的話,犯人和被害人在那之後立刻就發生了爭吵,接著兇案就發生——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比土淡淡地解釋道。如同往常一樣,她看起來興緻不高。

「更何況,如果行兇現場是在水壩的話,在行兇後花費一個小時以上的時間才將被害者拋屍水庫,這點很可疑。因此,比起這個假設,在行兇後花費半小時時間到達水壩,花費半小時進行綁上繩子和重物等工作,接著再將被害者拋入水庫——這種假設要更自然。而且這樣一來就有三十分鐘的空白時間了。這麼簡單的假設,你們怎麼會想不到的?」

比土露出了冷笑。在我看來,她不僅是在嘲笑我們,好像也在嘲笑警方的無能。

不過,對於比土剛才提出的假設——在目擊到被害者之後犯人就行兇了——雖然是偶然事件,但同樣值得考慮。如果按照這一流程的話,那麼犯人在十點十五分就能回到自己的公寓。

比土看著市部,表情彷彿在期待著對方的回應。

市部抱著胳膊,好像在思考著什麼。

「雖然你說的情況的確可能發生,但即便如此,距離前輩造訪的九點四十五分,還是有三十分鐘的差距。而且,就算配重用的石頭可以在水壩上找到,綁在被害者腳上的繩子又是從哪裡弄到的呢?一般人應該不會在汽車後備箱里放繩子的吧?」

「包括尋找繩子的時間,三十分鐘應該足夠去完成這些工作了吧?而且就算行兇現場是在水壩的話,繩子也同樣不好找吧?」

「不,如果是計畫行兇的話,那麼事先就準備好繩子的可能性很高。但如果是計畫行兇的話,比起在前往水壩的路上行兇,在沒有人煙的水壩行兇無疑要更加保險。如果按你所說,是在前往水壩途中,因為起了爭執而行兇的話,那就更像是沒有事先計畫的衝動殺人了。比土你覺得衝動殺人的可能性更大嗎?」

「好吧,我的假設里的確有些說不通的地方……」

比土不甘心地承認。其他地方姑且不論,在推理能力上無疑是市部更勝一籌。

「也就是說,犯人剛開始只是想把被害者丟入水庫,但在拋屍的時候剛好看見了繩子和石頭,才臨時起意在被害者腳上綁上重物的?」

「我只是說這種假設是具有可行性的。」

市部並未否定比土的假設。不過,即使她的假設符合邏輯,但與不在場證明差了三十分鐘依然是一個無可動搖的事實。家事課教室里的氣氛逐漸焦灼起來,我們三人都在苦思冥想著。

「桑町同學,你就沒什麼想法嗎?」

在三人陷入短暫的沉默後,比土突然向我催促道……(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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