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水壩的漫長道路(4/4)

再見神明 全一冊

汽車前進中。我坐在老師的右邊,一直在思考著。如果是馬路右側(日本車輛靠左行)的對面、等待信號燈的車裡看向這輛車的話,那麼在短短的一瞬間之內,說不定會以為是我正駕駛著這輛車。當然,因為我是個小孩子,所以對方就會立刻反應過來,這輛車的駕駛室在左側。但如果坐在副駕駛席上的是成年人的話,說不定就會誤以為,駕駛這輛車的人是坐在副駕駛席上的人吧?

更何況,案發當晚目擊者是一位平常並不開車的中年女性。夜晚的道路上,只在短短一瞬間里看到的話,會產生一種被害者在駕駛白色汽車的錯覺也並不奇怪。

而且,最關鍵的是,當時的被害者只是坐在副駕駛席上,是生是死並不清楚。

被害者的隱形眼鏡已經幹了。也就是說,她在被殺的時候是睜著眼睛的。如果她睜開雙眼、面向正前方坐在副駕駛席的話,即使當時她已經死亡,在目擊者的眼裡,依然像是在駕駛著汽車。

如果被害者在通過上戶的十字路口前就已經死亡的話……

根據警方的推測,被害者死亡時間是七點到十點之間。假設老師在七點半時就將其殺害,放置在副駕駛席上駕車前往水壩。犯罪現場很有可能是在老師的公寓里。因為被害者腳踏兩條船而產生爭吵,老師在下意識之下將對方推開,碰巧撞到了要害部位……如果是這樣的話,綁在腳上的繩子應該是從自己家裡帶出來的。

在車輛前進途中,八點鐘時,在上戶的十字路口處被人目擊到。當然,老師並沒有意識到會被被害者的熟人目擊到。畢竟,不僅是上戶,甚至附近都沒有老師或被害者認識的人。

接著,老師在八點半到達水壩,他隨手找了一塊石頭當成重物綁在被害者的腳上,把被害者拋入水庫。赤口水壩距離老師的公寓有一個小時的車程,假設拋屍工作需要十分鐘左右,那麼他在完成一切後回到公寓的時間應該在九點四十五分左右。如果他在回到公寓後,前輩就立刻來造訪,那麼整個事情的邏輯是通順的。雖然只是符合邏輯的假設,但至此,老師的不在場證明也被完全消失了——如同乾冰那樣消失無蹤。

……這件事究竟該不該告訴市部他們呢?

下車之後,這件事依然困擾著我。關於老師的不在場證明,雖然市部還沒有完全弄清楚,但至少已經掌握了破解它的關鍵點。但是,正因為沒弄清楚,所以他看上去一直相信老師的清白。在他眼中,只有他異想天開的假設才能夠破解老師的不在場證明。

昨天市部在我們面前所說的假設是東拼西湊、十分簡陋的。雖然他揚言要找出真相,但現在看來,這幾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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