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身符(3/3)
在異世界迷宮開後宮 12
因為她的回答是疑問句,我決定把它展示給她看。
羅克珊有教妳不要懷疑妳的主人嗎?
我把我的物品箱里的白金幣交給魯蒂娜。
即使我只有一個白金幣,它在我的道具箱中使用了一格。
這也是我的道具箱擁擠的原因。
但沒辦法,因為它有50個金幣的價值的兩倍。
(意思是100金幣要佔用道具箱2格)
「這是白金幣嗎。」
「你帶了個金幣好嗎?」
「因為那個男人說沒關係,沒問題。」
當時,公爵說我可以把她帶回家。
但他當時不能做搜身。
白金幣例外,伯爵家的財務不會因為一枚金幣而倒下。
「如果有人因為錢而被當作奴隸出賣,他們有時會把錢縫在內衣上。這將成為奴隸的財產。」
雪莉說似乎也有這種情況。
而魯蒂娜也沒有得到盜賊的職業。
它被認為是她的錢,而不是伯爵家的錢。
「那就對了。你可以拿走它。」
「啊,無防備的拿著金幣是危險的嗎?需要我把它放在道具箱保管嗎。」
「呃......你不拿走嗎?」
「妳想拿著金幣嗎?」
「可以嗎?」
即使我用一個直白的敘述,魯蒂娜還是保留了一下。
「沒關係」
「但是剛才你告訴我你會換掉我的衣服。」
不是有兩個?
「妳如果保持沉默我也不知道這件事。」
我沒有說我會把他們拿走。
我宣布。
實際上,由於媽媽叫她把它放在她身上,魯蒂娜是不會把它放進內衣的。
「是的,因為這是我母親送給我的護身符。」
「妳可以拿回去,並把它貼身收藏好。」
這個金幣從一開始就屬於魯蒂娜,所以我宣布魯蒂娜現在擁有它,即使它屬於我也沒問題。
她並沒有真的教她如何在自己的身上藏一枚金幣,而是給了她一個呢。
「是-是那樣沒錯。」
雪利冷靜地向我解釋道。
我不知道羅克珊如果晚些時候被發現會怎麼做。
「這就像我對主人的信任不足。」
不過,我已經有了盜賊的工作。
魯蒂娜的母親的教導似乎有點不足。
因為她原來擁有它。
「我不知道這種情況會怎麼樣。通常情況下,衣服的所有權並不是奴隸。但是內衣被認為是奴隸的。所以,奴隸的主人準備一些合適的,衣服與奴隸一起出售。在之前的情況下,錢會因為被留在內衣而被認為是奴隸的。」
「我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
如果我拿走了,我肯定會得到盜賊的職業。
「即使不拿,也算是我的東西嗎?」
我在歸還金幣的時候,魯蒂娜焦急地問道。
「好吧,非常感謝」
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擁有盜賊或是類似的職業的奴隸。
「妳不能總是穿著同樣的衣服,妳必須換衣服。」
首先,如果拿走了一些屬於奴隸的東西,……(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