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阿爾吉儂與金魚缸
砂上的微小幸福 文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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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後續報導指出,建築物本身有許多不完備之處──火災警報器有缺陷、難以排煙的複雜格局、大量囤積的易燃物,以及從未好好進行安檢的老舊瓦斯管路。這麼多年來,無論何時發生大火都不足為奇。專家一臉嚴肅地發表意見。
然而當時,沒有人聽進去這番話。
事件大致上是這樣的:時間是五年前的六月二十九日傍晚,案發現場為位於陽之里車站附近的四層樓建築,許多商家林立的那帶發生了火警,起火點在二樓的古著店,起火原因不明。當時火災警報器不知為何失靈,樓上在消防署掌握局勢之際已全部陷入火海,濃煙密布。
死者六名,傷者十七名。
面對這樣突如其來的悲劇,任誰都哀嘆不已。尤其是逝者家屬,突然遭受失去至親摯愛的衝擊使他們無法動彈,跪倒在地。
當中,有個青年勉強撐著,振作了起來。
被大火奪去雙親與兄長的他同樣懷著傷痛,儘管如此,他仍努力往前看,並向周遭的人們表示──儘管悲傷,儘管艱辛,但逝者想必不會希望看到我們永遠垂頭度日。擦掉眼淚振作吧。
相當積極正向、符合人道而認真的一番話。
但他大錯特錯。
『在這種時候居然還能振作,也太奇怪了吧?』
有人在社群網站上說出了這種話。
陷入極端的悲傷與痛苦之際,什麼也做不了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除此以外的行徑根本是不在意死者的無情表現,甚至還要求旁人接受那番道理,再怎麼沒常識也該有個限度。
無關乎青年的言行舉止,這樣的論調迅速傳遍街頭巷尾。見狀,更有人天馬行空地加油添醋。
那傢伙有領到保險。
那傢伙應該很缺錢。
是那傢伙放的火吧?
絕對是那傢伙放的火。
火就是那傢伙放的。
罪犯。
「真是的,才想說妳總算能順暢地說話了,沒想到凈講些無聊的事。」
「我贏嘍。」
「不能做嗎?」
如果討厭的言行及傷害只停留在這裡,江間宗史倒還不至於一蹶不振,能夠好好地活下去才對。
「沒錯。」
「沒錯。」
「我是被波及的,完全不想再碰到第二次。」
「沒錯。」
「是那樣嗎?」
阿爾吉儂以鼻子哼哼笑著。要看什麼就這樣決定了。
「我也喜歡那種的喔,畢竟殭屍本來就已經死了,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受到良心譴責。」
當下,他無法理解她那個問題。
「原來如此。」
作為一部電影,它絕對不算乏味,無論是劇本、演出,還是演員的演技都無可挑剔。不過話又說回來,宗史對於電影的認識,也沒有詳盡到足以挑剔上述那些細節就是了。
阿爾吉儂出了布。
「這個呢?」
即使如此──
「那種是格鬥家的工作……(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