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阿爾吉儂與金魚缸

砂上的微小幸福 文庫版


(1)


根據後續報導指出,建築物本身有許多不完備之處──火災警報器有缺陷、難以排煙的複雜格局、大量囤積的易燃物,以及從未好好進行安檢的老舊瓦斯管路。這麼多年來,無論何時發生大火都不足為奇。專家一臉嚴肅地發表意見。

然而當時,沒有人聽進去這番話。

事件大致上是這樣的:時間是五年前的六月二十九日傍晚,案發現場為位於陽之里車站附近的四層樓建築,許多商家林立的那帶發生了火警,起火點在二樓的古著店,起火原因不明。當時火災警報器不知為何失靈,樓上在消防署掌握局勢之際已全部陷入火海,濃煙密布。

死者六名,傷者十七名。

面對這樣突如其來的悲劇,任誰都哀嘆不已。尤其是逝者家屬,突然遭受失去至親摯愛的衝擊使他們無法動彈,跪倒在地。

當中,有個青年勉強撐著,振作了起來。

被大火奪去雙親與兄長的他同樣懷著傷痛,儘管如此,他仍努力往前看,並向周遭的人們表示──儘管悲傷,儘管艱辛,但逝者想必不會希望看到我們永遠垂頭度日。擦掉眼淚振作吧。

相當積極正向、符合人道而認真的一番話。


但他大錯特錯。


『在這種時候居然還能振作,也太奇怪了吧?』

有人在社群網站上說出了這種話。

陷入極端的悲傷與痛苦之際,什麼也做不了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除此以外的行徑根本是不在意死者的無情表現,甚至還要求旁人接受那番道理,再怎麼沒常識也該有個限度。

無關乎青年的言行舉止,這樣的論調迅速傳遍街頭巷尾。見狀,更有人天馬行空地加油添醋。

那傢伙有領到保險。

那傢伙應該很缺錢。

是那傢伙放的火吧?

絕對是那傢伙放的火。

火就是那傢伙放的。

罪犯。

「真是的,才想說妳總算能順暢地說話了,沒想到凈講些無聊的事。」

「我贏嘍。」

「不能做嗎?」

如果討厭的言行及傷害只停留在這裡,江間宗史倒還不至於一蹶不振,能夠好好地活下去才對。


「沒錯。」

「沒錯。」

「我是被波及的,完全不想再碰到第二次。」

「沒錯。」



「是那樣嗎?」

阿爾吉儂以鼻子哼哼笑著。要看什麼就這樣決定了。

「我也喜歡那種的喔,畢竟殭屍本來就已經死了,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受到良心譴責。」

當下,他無法理解她那個問題。

「原來如此。」

作為一部電影,它絕對不算乏味,無論是劇本、演出,還是演員的演技都無可挑剔。不過話又說回來,宗史對於電影的認識,也沒有詳盡到足以挑剔上述那些細節就是了。

阿爾吉儂出了布。

「這個呢?」


即使如此──

「那種是格鬥家的工作……(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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