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3/4)
神的記事本 9
是要去哪間神社三拜啊?是晚來罰三杯吧?雖然我不會喝。
「罰三桶才對吧!」「真夠海量,不愧是大哥!」會死啦,別鬧了。
「一致通過,萬歲!」「法案能通過真的是讓人很開心啊!」你們的政治意識是突然在高漲什麼啦。
「來學邊恆演相聲注!」「那誰要吐槽啊?」「當然是大哥啊!」「居然不怕巨人軍團,不愧是大哥!」「如果說邊恆耍笨,會被讀賣用另一個意思抗議啦,別鬧了!」
註:指讀賣新聞集團總裁渡邊恆雄,以作風霸道著稱
不對不對,我根本沒那個心情陪你們演鬧劇。
「呃,那個,你們……怎麼都在這邊開酒會啊?找你們來不是有事要辦嗎?」
「咦,有事?」電線杆茫然眨眼。
「我們是來賞花,喝賞花酒的啦!」石頭男高舉紙杯說。
……賞花?
我回頭一看就明白了,從巷子口遠眺出去,能看見公園裡成列的櫻花。開了七成的花在陽光照射下美如紅火。
已經到了這個季節啦。這幾天發生太多事,我實在沒有注意季節的心力。經他們一提,我才想起從昨天起,時間已步入了四月。
「我們以前都在公園賞花。」電線杆一臉醉相地說:「可是你看,那邊去年不是改建成運動公園了嗎,不太能去那邊喝了,所以今年我們就在『花丸』喝。」
「反正我們也不是真的在賞花。」「都只是吃吃喝喝嘛!」「老闆~這個櫻花冰淇淋好好吃喔!可以再來一碗嗎!」
「一人只有一碗啦!這是季節限定!」
明老闆從廚房吼了回來。
我將腳踏車牽到店後門,忐忑不安地靠近第四代的座位。
「那個,現在……是什麼情況?」
「賞花啊。」第四代側眼瞄向幫眾,冷冷地說。
「呃,這個我知道,我是說──」
「我的……?不是吧,那是……愛麗絲的問題,所以也是大家的問題啊。」
不,說不定──一旦救出她,與她重逢,她會真的了結自己的生命。因為對她而言,再也不與我見面是死亡的替代品。這樣的想像使我毛骨悚然,對自己說多少次「她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做那種蠢事」也沒用,畢竟她已經做了蠢到透頂的事。
「對……對不起。」
被愛麗絲救了好幾次,學了很多東西。在她的鼓勵下硬是挺起被打垮的身體,但我卻什麼也回報不了她。常問些蠢問題,做些不禁大腦的事惹她擔心。騎腳踏車載她,嚇得她哇哇大叫,給她喝沒汽的Dr.Pepper而挨罵等,全都是些不值得驕傲的事。這樣算什麼偵探助手啊?真是讓人笑都笑不出來。
哪個方向?
我穿上T恤、抓起手機,喘口氣撫平心跳。
──別再管我了。
「……她欠了我很多。」
「沒……沒有啦,我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