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告白」

亡後之生 —Life After Death— 5 廢案

愛是真正促使人復甦的動力。

——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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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愛,到底是什麼呢?歷史在愛與恨之間沉淪,古往今來無數人都會被拉入愛情的泥沼,經歷著愛與被愛的輪迴。

走在大街上可以看到恩愛的情侶,漫步在陰雲下便能看到那無力而鬆開的兩人的手。

有人甘願成為愛情的奴隸,有人不願被愛情定義一切。沒有誰規定人生在世就必須體驗愛,生物的本能卻誘導出內心的渴求。

對某人的愛慕之心可以偉大到亘古不變,也可以渺小到放學後的一兩句對話。

每分每秒,世界上的某個角落都「發生」著愛情,有人愛上某人,有人被某人愛上,有人結為連理,有人斷然離去。

單單是一朵玫瑰花,有時都能博得某人芳心;即使身價過億,有時也買不來某人的些許親昵。

情感本就是生命的潤滑油。我們在社會上默默扮演自己的角色,通過與其他個體交流以獲得情感、滋潤心靈。愛情也好親情也好友情也好,種種複雜的情感互相交織才得以構成「人」。

縱然懂得這種大道理,一旦踏入名為「戀愛」的大門,面前的道路就會開始模糊。情愫宛如粉紅色的迷霧一般遮住人的眼睛,促使戀愛成為盲目的象徵。



用理性去理解感性本就是一種錯誤,我卻不願意無力地受愛情支配。

來到日本後,我的身邊無時不刻不上演著結合與分離的戲劇。愛讓一個人很簡單,簡單到可以輕易放棄眼前的這個人而愛上另一個人。

被名為「憧憬」的興奮劑驅使,衝動地表示心意,成則皆大歡喜,敗則萬念俱灰。

受困於「朋友」與「戀人」的分界線無法自拔,到最後還是會投向「戀人」的那一邊。


步入思春期的少年少女們腦內都大大小小存在過對愛的期待,卻沒有想過這種「愛」到底是「心情」還是「感情」。

如果只是對某人的欣賞,那隻不過是人之常理。他們把一切理由都歸咎到「心動」這種模糊的概念上,因此才導致了最後的「心停」吧。

青春不是衝動的代言人。

我起碼也是個四十四歲的成年人,生前便有過一段邂逅。

將這段經歷與如今的戀愛環境做對比,我就能清楚地認識到衝動的危害。

「千春,等會陪我去外面。我有些事情想說,順便買點東西。」

聽她自己說「因為大多上班時間都可以摸魚所以實際上並沒有那麼累」我也就沒怎麼擔心。我先她一步回家,也能提前做好晚飯。

……


「啊……嗯。因為是工作地方的朋友送我回來的。」

……

好像看出了我話語中蘊含的擔憂一般,千春立馬給出了我想要的答案。



「嗯。」

「朋友……沒聽你說過啊。」

「歡迎回來。今天好像比平時早啊……(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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