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告白」
第五卷 戀愛篇
愛是真正促使人復甦的動力。
——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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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愛,到底是什麼呢?歷史在愛與恨之間沉淪,古往今來無數人都會被拉入愛情的泥沼,經歷著愛與被愛的輪迴。
走在大街上可以看到恩愛的情侶,漫步在陰雲下便能看到那無力而鬆開的兩人的手。
有人甘願成為愛情的奴隸,有人不願被愛情定義一切。沒有誰規定人生在世就必須體驗愛,生物的本能卻誘導出內心的渴求。
對某人的愛慕之心可以偉大到亘古不變,也可以渺小到放學後的一兩句對話。
每分每秒,世界上的某個角落都「發生」著愛情,有人愛上某人,有人被某人愛上,有人結為連理,有人斷然離去。
單單是一朵玫瑰花,有時都能博得某人芳心;即使身價過億,有時也買不來某人的些許親昵。
情感本就是生命的潤滑油。我們在社會上默默扮演自己的角色,通過與其他個體交流以獲得情感、滋潤心靈。愛情也好親情也好友情也好,種種複雜的情感互相交織才得以構成「人」。
縱然懂得這種大道理,一旦踏入名為「戀愛」的大門,面前的道路就會開始模糊。情愫宛如粉紅色的迷霧一般遮住人的眼睛,促使戀愛成為盲目的象徵。
用理性去理解感性本就是一種錯誤,我卻不願意無力地受愛情支配。
來到日本後,我的身邊無時不刻不上演著結合與分離的戲劇。愛讓一個人很簡單,簡單到可以輕易放棄眼前的這個人而愛上另一個人。
被名為「憧憬」的興奮劑驅使,衝動地表示心意,成則皆大歡喜,敗則萬念俱灰。
受困於「朋友」與「戀人」的分界線無法自拔,到最後還是會投向「戀人」的那一邊。
步入思春期的少年少女們腦內都大大小小存在過對愛的期待,卻沒有想過這種「愛」到底是「心情」還是「感情」。
如果只是對某人的欣賞,那隻不過是人之常理。他們把一切理由都歸咎到「心動」這種模糊的概念上,因此才導致了最後的「心停」吧。
青春不是衝動的代言人。
我起碼也是個四十四歲的成年人,生前便有過一段邂逅。
將這段經歷與如今的戀愛環境做對比,我就能清楚地認識到衝動的危害。
牽手、愛稱、說情話、擁抱、接吻、穿一樣的衣服、向周圍炫耀、不停地索求、不停地給予…………如果僅靠這些表示愛意的工作就能將情感緊握在手中,這遍地發生的愛情慘劇又該如何解釋呢。
實話實說,我極度厭惡那些廉價的愛情。
現在大多數的年輕人都只是為了在戀愛中尋求新鮮感、特殊感與愉悅感才去戀愛,看似是一段美好的愛情史,實際上只不過是雙方自私自利的娛樂活動罷了。
當然,也有……(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