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太宰背叛女人(其一)

第二卷 我要芥川獎


1


被女人命令去找女人。

天底下還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嗎。

我一直逆來順受得過且過,沒想到勉勉強強一天天活過來了,最後竟然還轉生了,但唯獨這件事實在束手無策!

我走在夜晚的歌舞伎町,兩腳瑟瑟發抖。我有個壞毛病,我在任何時候都在害怕,哪怕問心無愧的時候都會趕緊打包行李開溜。此刻也是,我覺得自己就是前往刑場的罪人。

斷頭台,斷頭台,咻嚕咻嚕咻!

那個拍子拖著它本來的意思,在我的腦袋裡左衝右突。

明明不怪我。

我知道這種心情為何形成。原因不是出在我的精神,而是我的肉體太羸弱了。即便學了那麼多知識,喝了那麼多酒,還能信手迷倒女人,但我就是對自己的生存方式沒有半點自信,這還是因為胳膊沒肉。不自信的人不是對思想不足信,而是對肉體不自信。至於證據,且看著歌舞伎町吧。那些黑衣男之所以敢正大光明地攬生意,就因為他們膀子粗。武術才是男人最重要的修行。這話不是開玩笑,我說真的。

東倒西歪地走著走著,要去的東京柏悅酒店映入視野。

被雪尾命令「給我分手」之後,我就像夢遊症患者一樣回到膠囊旅館,給乃乃夏發了電子郵件。不知是幸還是不幸,我立刻就收到了回信,上面寫『我在東京柏悅酒店的酒吧等著你』。

那個酒吧比《群像》編輯部所在的第二十六層還高得多,在第四十一層。

那裡大部分客人是外國人,巨大的窗戶讓新宿的夜景盡收眼底,還有黑亮的鋼琴,排場十足。過去乃乃夏只要碰頭肯定選在三鷹的家庭餐廳,現在卻指定這種高級酒店了,反而讓我感到生分。

「大叔」

乃乃夏在酒吧身處像是特等席的地方等候著。

她戴著大帽子深深遮住眼睛,似是做了喬裝改扮,把玻璃杯中的飲品喝了一口。地下偶像乃乃炭的面影已然蕩然無存,看著她,我覺得彷彿看的是完全陌生的其他人。這樣的人既不是地下偶像也不是地上偶像,而是一夜暴富的貴族。沒什麼東西比一夜暴富更空虛的了。這個道理,我比任何人都懂。

可憐櫻桃園。我心懷契訶夫的精神,出征。


2


「你選的店真夠氣派的啊」

我本來不想諷刺的,可不經意就變成了這種口吻。

乃乃夏的與其說是不服,更像是傷心,努著嘴說

「別誤會,我不是在擺譜,是沒辦法像過去那樣在附近閑聊。我已經和從前不同了」

「是啊,一切都和從前不同了」

「大叔,你為什麼溜出病房?為什麼無視我的郵件?」

「因為我難受」

「啊,是嗎。看你是沒有道謝的意思啊」

「乃乃夏小姐,你那是酒嗎?」

「怎麼可能嘛,是檸檬蘇打啦。我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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