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土金波烈(2/3)
怪盜弗拉努爾的巡迴 1(網譯)
人魚……。
是否能單靠臂力游泳,也是個愚蠢的問題。畢竟有個在成為專攻數學的五歲兒前是個專攻游泳的妹妹,這點我還是懂的。單靠臂力就游得比我快的選手多了去了。雖然小波烈既非游泳選手,也非輪椅籃球運動員,但明明她還沒有殺的想法,就讓我感到呼吸困難,所以就她的臂力而言應該可行……,明明還沒有殺的想法。
原來如此。
靠這個辦法就能殺。
能夠殺死——不過。
「是按照同樣的手段殺死乙姬島校長的嗎?但是……」
東尋坊叔叔向名偵探問道。是啊,如果身處水槽之中,小波烈也能殺死乙姬島校長。不過,和能夠排水或注水的船塢不同,那間金庫沒有這種功能,也沒有浸水。如果殺人現場被水洗過的話,就不會留下那樣多的血跡。
「土金只殺了土金。和乙姬島是毫無關係的兩件事。」
土金能殺死乙姬島。
但不是她殺的。
虎春花以不容置疑的斷定口吻這樣說道。這一主張叫人一瞬間難以理解,不過確實也沒有第一起殺人跟第二起殺人的犯人必須得是同一人的理由。不過虎春花「不,說是毫無關係的兩件事有些過頭。並不是完全無關。」,輕易地撤回了前言。
「正因為第一起殺人,才引發了第二起殺人。但這其中也有我的原因在。因為我斷言這孩子無法殺人了。」
「…………?」
你在說些什麼。
話都攪到一塊去了。
她是想說儘管名偵探在現場,卻還是發生了第二起殺人案件所以是她的疏忽嗎?不,她不是會因此自責的類型。萬中有一,倘若旁若無人的虎春花真成了像點心袋一樣,有了責任感這種有人味的感情的話,那她也應該更加直接才對。
「那麼……,這就是動機嗎?淚沢閣下。」
不知道是因為手銬而這兩天一同行動嗎。還是本來就能聽懂,最先表現出自己理解了的是待葉椎……,動機?
殺死父親的動機嗎?
如果和乙姬島校長的死是兩件事的話,我所返還的『玉手箱』或者說致癌物質,就和這起殺人沒有關係了。怪盜弗拉努爾,跟第二起殺人毫無瓜葛。
我只是反射性地否定虎春花的質問,並沒有深入思考……,可是,欸?
「…………」
「我放棄了,徒野。之後就交給你吧。」
這句話比稱為老頭還更傷人,但也是個很有道理的疑問。因為也可以這麼說……,東尋坊警部的警察人生的大半,都被怪盜弗拉努爾盜走了。雖說沒有學生,但在立場上是大學老師的小波烈眼中,他是最高最惡的反面教師。
我和小波烈不同,即便被無視,也不會採取過激的行動來得到注目……,她在情感上無法忍受被人說『反正你做不到吧』,周圍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