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淚澤虎春花(3/3)
怪盜弗拉努爾的巡迴 1(台版)
因為這是「模仿殺人」。
推理領域有一個名為「童謠殺人」的類型……是依照村莊傳承的童謠,接連殺害被害者的一種模式。殺人魔在這個事件也是沿襲這個手法,不過罪大惡極的是他並非模仿童謠。
模仿的不是童謠,是推理小說。
而且是如出一轍……和名聞遐邇的推理名作使用相同的場面、相同的場景,更重要的是使用相同的詭計,陸續殺害名偵探。
當然是明目張胆這麼做。
因為在場的只有名偵探,換言之都是熟悉推理作品的人。
不用等待第二次殺人、第三次殺人,兇手的意圖顯而易見……不只如此,從使用的詭計來看,連我都能確定誰是兇手。這不就是我小學時代看過的「那部作品」嗎……這樣。
即使如此,不對,正因如此,所以無法指摘。
無法點明兇手,也無法揭露詭計……因為這樣會成為「劇透」。要是點出兇手,「那部名作」創新又令人感動的詭計,以及過於意外的兇手,都會就這麼廣為世間所知。
透露名作的劇情。
這是比殺人還重的罪。
愈是知名的偵探……對於推理作品的造詣愈深,閱讀量愈多,愈是令我們動彈不得。
明知接下來是自己被殺,但是想到迴避這個未來的行動可能會成為否定名作的劇透,被害者只能默默被殺。或許也有人身為名偵探,想要親眼看見「那個壯大的詭計」在現實世界實現,甚至想要親身體驗,因為這種想法被利用而成為被害者……
與其說束手無策,應該說像是一局死棋。
明知一切卻只能肅靜被殺的這種局面,是由極致名偵探淚澤虎春花打破的。
說起來,明明她其實沒被邀請,卻不知為何忽然遲一步來到事發的安曇野,毫不猶豫公開至今使用的十大詭計以及兇手的名字。
包括我在內,當時在場的倖存者都啞口無言。這是前所未聞的解謎場面……眾人基於另一種意義而啞口無言。
因為這不只是透露了名作的劇情。模仿名作殺害許多人,也等同於是弄髒名作的行為。
這是常有的論調。
以犯罪為主題的這種小說誘使純真讀者犯罪,因而被當成不良書籍驅除……被點名的真兇是無法以刑法制裁,依法沒有責任能力的「少年偵探」,這也讓當時事態的惡化變本加厲。
我不在意第一父親被怎麼說,但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可不能繼續為叔叔添麻煩。這種危險人物要前往那個無窗的窗邊部門,我絕對不能坐視。
不,如果迎來這種快樂的結局,說得再保守也是父親以及我們父子造成的,不過要是被這種亂七八糟目無法紀的女生揭露身份,老實說我無法接受。被叔叔逮捕就算了,我可不想被名偵探逮捕。
傷腦筋,中世紀的……(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