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土金玻瓦蕾(2/3)
怪盜弗拉努爾的巡迴 1(台版)
然而……
「乙姬島校長也是被同樣的方法殺害嗎?可是…….」
東尋坊叔叔詢問虎春花。是的,如果在水槽里,玻瓦蕾小妹也能殺害乙姬島校長。但是那間金庫室不同於可以注水與排水的船塢,並沒有這種構造,而且也沒有淹水。要是現場經過沖洗,命案現場肯定不會像那樣滿地鮮血。
「土金殺害的只有土金一人。乙姬島的事件是完全不同的事件。土金能夠殺害乙姬島,但是她沒殺。」
虎春花以不容反駁的果斷語氣這麼說。這個主張在瞬間難以接受,不過確實沒有兩起命案必須是相同兇手的理由。只是虎春花接著說「不,說成完全不同的事件太誇張了,並非完全無關」很乾脆地收回前言。「正因為發生第一起命案,所以才會發生第二起命案。不過這也是我的錯。因為我擅自認定這孩子就算要殺人也絕對無法做到。」
「…………?」
我開始聽不懂了。
搞不清楚了。
即使名偵探位於現場卻發生第二起命案,真的很丟臉……這就是她的論調?不對,她不是會對此感到自責的那種人。萬一旁若無人的虎春花具有人性般的情感,如同抱著點心袋那樣懷抱著責任感,她肯定會說得更加直接。
「那麼淚澤閣下……這就是『動機』嗎?」
大概因為這一兩天都被銬著共同行動,或者是原本就有共通點,首先表示理解的是待葉椎巡警……她說「動機」?
殺害父親的動機?
既然乙姬島校長的死是完全不同的事件,我歸還的「玉手箱」與致癌物質就和現在這起命案無關。怪盜弗拉努爾完全沒有涉及第二起命案。
這麼一來……正常來想,就會成為「被當成新手術的違法實驗品導致下半身不遂的女兒報復父親」的構圖。插在眼睛的超大號針筒,難道是骨髓穿刺用的針嗎……?不對。正如字面所述恨入骨髓,不只殺五次還想殺一百次的這種想法當然是事實,但是這樣的話早就下殺手了。必須在現在這個時間點下手的理由……會不會是因為身邊發生殺人事件而被帶動?即使是持有醫師執照的天才兒童,卻也是十八歲的孩子。有可能從身邊發生的犯罪受到強烈的負面影響……然而就算這樣還是怪怪的。
「步野,你沒辦法理解嗎?」
「不不不,我只是覺得怪怪的,並不是沒辦法理解……」
對於虎春花的詢問,我只是反射性地否定,並不是有什麼更深入的想法……但是,咦?
這樣嗎?是因為這樣嗎?
因為反射性地擅自認定絕對無法做到———
「沒錯,父親大人擅自認定了,向警察們說我絕對沒辦法做到,說我絕對沒辦法殺人……只因為我下半身不能動。」
玻瓦蕾小妹疑惑般說。
「敗……(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