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怪盜弗拉努爾的巡迴 1(台版)
刺激得足以扭曲今後人生的讀物,十年後重新閱讀卻發現沒那麼刺激,說來悲哀,這種羞愧的經驗並不稀奇,然而這不只是單純因為回憶被美化,或是因為胃口不知不覺被養壞,也可能是因為書的內容經年累月變得更加危險。或許換個說法就是生鏽的利刃比較危險,咦?可以這麼隨便就揍人嗎?咦咦?可以使用這麼粗暴的話語嗎?咦咦咦?這麼獨善其身的生死觀可以放行嗎?會產生類似這樣的摩擦。以推理小說為例,原本那麼充滿嘲諷的名偵探演說,如今看起來卻覺得相當沒顧慮到犯人的人權,或是這種搜查手法可能無法維持法官的觀感之類的,總之也要考慮法律修改的可能性。雖然也可以說成價值觀升級,不過當然也可能降級吧。例如成為失去純真的大人之後,會想吐槽浦島太郎的童話說「騎在海龜的背上是虐待動物吧?」這樣。反過來說,所謂的讀物或許也是用來得知當時價值觀的歷史書。十年前沒有共鳴的讀物,也可能會在現在閱讀之後扭轉人生。
所以本書是怪盜題材。決定撰寫怪盜題材之後,就開始和內心「不,可是以犯罪者為主角寫小說,在道德層面應該不太好吧」的糾葛奮戰。明明不是第一次寫怪盜題材……不,正因如此,所以一直和「現代的怪盜應該是什麼模樣」這個問題起衝突,差點演變成「那麼根本就不該寫推理作品吧」的討論,希望本書的主角可以給個答案。順便補充一下,本書登場的土金玻瓦蕾小妹是十八歲,雖然撰寫的時候是未成年,但是法律在本書準備出版的期間修改,所以改為成年人。這名登場人物是「孩子」的這個設定很重要,老實說我當時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覺得時間延遲造成的這種狀況也很稀奇,所以儘可能改變歷史了。站在她本人的立場應該只會覺得「我是我」,但我感覺這也是一種浦島效應吧。不知道十年後閱讀起來會醞釀出什麼樣的突兀感。happy-go-lucky。無論何時閱讀都有突兀感的小說才叫做小說吧?本書《怪盜弗拉努爾的巡迴》就是這種感覺的作品。
書衣是請TAKOLEGS老師繪製的。謝謝您。將奶媽畫得這麼迷人,怪盜也會很高興吧。怪盜弗拉努爾的事件簿姑且預定會推出下一集,但是不知道結果將會如何。今日書今日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