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鐘錶店偵探與兇器的不在場證明(2/3)

偽證破解家 單行本

手槍販子使用的是在網路上接受購買手槍的訂單,並通過郵局的郵包將手槍寄給購買人的手段。警方在調查沒收的手提電腦後,找出了一個詳細記載了販賣手槍的名稱、生產編號、本批次內子彈數量、金額、郵寄地址、購買日期和發貨日期的電子表格。

購買過手槍的人數超過五十,範圍遍及整個日本。警視廳立刻將購買人的資料發送到了其所在區域的警署內。

我所在的地方也收到了資料。根據資料,本縣購買手槍的一共有兩人。其中一人購買的是點32口徑的沃爾特PPK手槍,另一人則購買了FN勃朗寧M1910。後者與事件中所使用的手槍同一型號;而且通過生產編號的比對,確認了這正是事件中所使用的那一把手槍。幾乎可以肯定,購買者正是這起事件的犯人。對於這一有利線索,搜查總部立刻重視起來。

不過,擺在警方眼前的問題是,購買沃爾特PPK和FN勃朗寧M1910手槍的兩人,均使用了郵局的存局待領的業務。

所謂存局待領,指的是並非由郵局配送,而是自己前往郵局的窗口領取包裹的業務。只要在寄件地址上指定存局待領的具體郵局,接著寫下領取人的居住地址和姓名,指定的郵局便會留下郵包。領取人只需要前往此郵局,給工作人員出示身分證明後便可以領取。不希望家人知道自己有包裹、或是不喜歡在自己家中接收包裹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這項業務。

然而,領取人可以直接前往郵局窗口進行領取,也就意味著,寄件地址可以是虛構的。再誇張點,只要事先準備好偽造的身分證明,就連領取人的資訊都可以是假的。

沃爾特PPK在資料上顯示的購買人是「遠山公司」,而FN勃朗寧在資料上顯示的購買人是上川哲史。正如警方料想的那樣,寄件地址是虛構的。當然,購買人也是假的,想必給郵局工作人員出示的身分證明也是偽造的。

沃爾特PPK的郵寄時間是在兩個月以前,FN勃朗寧的郵寄時間則是三個月以前。警方曾派人前往存局待領所指定的郵局調查,不過因為時間已經過去太久,不管是遠山公司還是上川哲史,郵局職員都沒有印象了,甚至都不記得有人曾經領取過這些郵包。雪上加霜的是,郵局中設置的監控攝像頭的視頻資料也被新的覆蓋了。所以,關於兩把手槍的購買人身分,調查依舊毫無進展。

作為事件的調查員,我們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從生產編號來看,這位叫做上川哲史的人所購買的FN勃朗寧,毫無疑問,正是事件中所使用的手槍。而這位「上川哲史」,一定就是事件的犯人。然而,我們卻無法得知他的真實身分。


事情在七月二日周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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