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三 第三章 應該有斷掉吧(3/5)

你又被殺了呢,偵探大人 1

「果然,狗頭門僮是在大廳把我殺掉的沒錯。然後名簽並不是在大廳,而是在他房間──六○六號房被殺的。」

「而在那房間被燒的其實是名簽先生的身體。」

「對,狗頭門僮應該認為要扛著我的身體從一樓爬上六樓是很難的事情吧。」

「所以他把朔也大人的頭部從身體切離,並脫下衣服一起帶回六○六號房了。」

我起初很疑惑他為什麼不只燒掉遺體而已,還要刻意把我的頭砍斷,但其實剛好相反。不是他要砍斷,是為了搬運不得不砍斷的。

「沒錯,六○六號房有名簽脖子以下的部分。剩下只要把我的頭放到床上,讓名簽穿上我的衣服,再讓我的身體穿上名簽的衣服,掉包行動就完成了。當然,等附近地區的淹水消退,警察抵達飯店之後,透過遺體鑒識就會很快讓掉包的事情曝光就是了。」

「不過在那之前都能保持譬喻殺人的形式──是這個意思嗎?」

莉莉忒雅瞬間理解我的思考並如此說道。不過我的想法還要再進一步。

「對,保持這個臨時想到而緊急計畫的譬喻殺人形式。」

「……臨時想到、嗎?」

或許是聽我口中冒出沒有預料到的話語而感到驚訝了,莉莉忒雅率直地疑惑歪頭。

「就是臨時才想到的。這場譬喻殺人,只是為了讓一連串的殺人行動乍看之下有一貫性,並營造出恐怖氣氛的裝飾而已。」

「意思說,這只是為了湊合?」

「沒錯,雖然偽裝成計畫性殺人……但這個順序也是反的。仔細想想看,我會投宿在這間飯店完全是一場偶然,不是狗頭門僮可以控制的事情。那傢伙發出恐嚇信的對象終究只是電影的關係人物,而我的存在應該是個意外。當然,如果在深夜大廳被我撞見是超出原本預定的事情,那麼為了堵嘴而不得已把我殺掉也想必是計畫之外的行動。」

解決了偵探之後,他肯定很懊惱這下該怎麼做吧。

「然而就在這時候,狗頭門僮看見大廳的那段訓示,便想到了自己已經實行的兩樁殺人行動可以譬喻為訓示的內容。而這點同時也意味著,兇手的目標不是只有名簽一個人。」

正因為本來就有打算繼續下一場殺人行動,所以才會決定更改為臨時想到的這種麻煩計畫。

假如兇手的目標只有名簽一個人,那麼他的目的早已達成了。在這樣的狀況下,沒有必要特地做成譬喻殺人。

「意思說兇手是臨時改變了計畫?但請問你為什麼能夠講得如此篤定?」

「因為我看到了。當時狗頭門僮非常一板一眼地把名簽的頭放到櫃檯上。想必他起初的計畫是把頭擺在那裡給人看的吧。光是這樣,隔天早上被人發現時的震撼性就已經十分足夠了。然而最後他……(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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