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情人節巧克力(4/7)
名偵探音野順事件簿 1 跳舞的小丑
拿到被投毒巧克力的概率最初是三十二分之一。每當在場的成員吃下無毒的巧克力時,中毒的概率也會相應提高。
「順便問一下,幾年前在這所大學的B棟發生一起氰化物被盜的事件,警方也是知道的對吧?」
「當然,現在使用的毒藥很可能就是從B棟的實驗室里偷來的。之後會進行精密的對比檢查,遲早會知道結果的。」
「被盜的氰化物是在任何人都能進出的地方嗎?我聽說B棟的安保很嚴格呢。」
「外人是很難溜進去盜竊的吧。而且保管的地方也不容易找到,因此可以說就是內部的犯罪,肯定是大學相關人員或是學生偷出來的。」
據武田說,氰化物被盜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如果和這次事件中使用的毒藥是同一件東西,那麼犯人就是在第三年才用上了它。犯人是花了整整三年事件才做出決斷的嗎?
高庭警長豎起兩根手指說道:
「這次的事件有兩點非常重要,一個是毒藥混入的時機,另一個是目標到底是誰。」
「目標不就是在場的所有人嗎?」
「要是那樣的話,在電熱水壺裡投毒更容易達到目的吧。據說他們平時就是經常在一起喝紅茶和咖啡的。事件發生的當天,也用了壺裡的熱水準備了飲料。」
事件發生當時,電熱水壺被隨手放在了房間門口旁的架子上。現在被警察扣押,所以就不在這裡了。
「三年前被偷的毒藥足以毒死五個人,因此要是將這些全部放入壺中的熱水裡,應該足夠要了全員的性命吧。但犯人並沒有用這個辦法,那是為什麼呢?」
「是因為犯人自己也可能會喝壺裡的熱水……吧?」
事發當時,包括遠藤教授在內的五個人都喝了飲料。於此相對,只有遠藤教授沒有吃巧克力。
遠藤教授是有理由回絕巧克力,但沒理由回絕飲料。
如果遠藤教授就是犯人,是不是應該避免將毒藥投入自己也不得不喝的電熱水壺裡呢?
所以不是壺,而是巧克力……
然而我剛把這個想法說出口,立刻就被高庭警長否定了。
「原來如此,這真是華生式的思考呢。不過拿你這種程度的人和華生博士比較也太失禮了。人物E在巧克力中投毒是不可能的。而且E之所以不吃巧克力,真是因為他在治療牙齒,雖說事實證明他的確在牙科進行治療,但以同樣的理由不喝咖啡,也沒什麼不自然的,他只是沒這麼做而已。你的思考方法根本就是錯的。」
那個人物E是指遠藤教授吧。
榮子目前似乎仍在住院,據悉她的癥狀已經基本痊癒,預計本周內就可以出院。
我突然想起了他倆。
岩飛警官提問道。他那彬彬有禮的語氣真讓人直起雞皮疙瘩。
岩飛警官從西裝口袋裡拿出了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