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Ever」

說謊的男孩與壞掉的女孩 11 ××的彼方是愛情


想殺人和想死,偏向哪一邊比較幸福?

比較想殺人的人大概是她,比較想死的人是我。

相較之下,她似乎幸福得多。

因此是想殺人的人勝出。因為殺人的人還能活著,但死去的人會死去。

幸與不幸是在世者制定的價值觀。

那麼,逝者的價值觀又是什麼?

我想像自己死後的情景。我在鬼門關前走過好幾回,再多踏出一步就好了。

關於我死後的願望。

我希望身邊的人在緬懷我的時候。回憶起與我有關之事的時候。哪怕只有一件,也能讓他們覺得「還不錯」。

這是我的願望。

增加這種事物,或許就是人活著的意義吧。

如今我才想通這個道理。

我思考著這件事,變得想聽某人的想法。

「你覺得呢?」試著詢問意見,而她早就睡著了。


偶爾會憶起曾經看過解說彩虹顏色的節目。

那是適合兒童的科普節目,說明光的顏色會變化的原因。我和妹妹一起在房間里看過。雖然內容也令人印象深刻,但妹妹在一旁不停地喊著「喔~喔~」很吵,所以特別有印象。

『喔~喔~喔喔~喔~喔~』

像在模仿清晨時會聽見的鳥鳴聲,妹妹恍然大悟地不斷點頭。

那時還沒上小學,仍能看見妹妹。

妹妹回頭凝望著我,在她那雙十分清澈的眼裡倒映著我的模樣。這副表情和母親與父親獨處時望著他的模樣很類似。

喀哩喀哩喀哩喀哩。

但我仔細觀察,沒看到其他人。

被戳中痛處。拜託他人幫忙這種事應該覺得可恥。

感覺妹妹不會在這種地方。

不對。

我邊考慮對策邊繼續俯視校門口,發現貓某某朝空無一物的眼前揮手。看起來在對某個走過她面前的人打招呼。

妹妹充斥於世上,我卻怎樣也捕撈不到。

「在哪裡?」

『幹嘛?』

這是從我出生以來就註定的事,無可奈何。我無法干涉,也無法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擁有被捲入犯罪的雙親就是這樣。發生於鄉下地方的凄慘案子不管經過多久,意外地會牢牢留在人的記憶里,即使可恨也會流傳下去。自幼以來的遭遇讓我體認到自己是個怎樣的孩子。

回過神時,我已經抓起書包衝出教室,三兩步跳下階梯,換鞋子時沒穿好,踩著鞋跟就衝出校舍。一跑,右腳的鞋子飛出去,掉到校舍牆壁旁。要撿太麻煩,我直接跑向校門。

『是紅的藍的還是黃的?』

貓某某裝傻地移開目光。

說不定一回頭就能見到,也可能正在我的眼前嘲弄著我。

「…………………………………………………………」

想說應該沒問題,我決定直接去上學。離開家門口時,和鄰居的怪叔叔擦身而過,向他打聲招呼。年紀也許還稱不上叔叔,但將年長者稱呼為青年……(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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