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話 就算不和仙台同學見面也沒差(3/4)

我買下了與她的每周密會 ~以五千圓為借口,共度兩人時光~ 3(台版)

倒不是想效法亞美的樂天態度,只是思考要怎麼改變早已無可奈何的事情也沒用,不如趕快結束麻煩的採買工作,跟她們做些開心的事情再回去。

我和她們一起走進購物中心。

舞香一手拿著紙條,買齊了分量不少,搞不清楚要用來幹嘛的材料。我和亞美化為搬運工,一如失去自我意志的殭屍,跟在舞香身後,完成跑腿的任務。

「妳們想不想喝點什麼?」

幾乎是靠著舞香結束採買工作後,亞美的一句話決定了接下來目的地是美食街。

這次換她帶頭走在前面。

我們搭上手扶梯,聊著沒營養的話題。經過販賣各種雜貨的櫃位時,我停下腳步。

那是平常我不會在意的櫃位,換作以前,甚至不會放慢腳步。但我看到陳列在店鋪前的飾品──一條有著銀色鏈條,掛著小小墜飾的項鏈,看起來很適合仙台同學。

我下意識地走近櫃位,聽見舞香開口。

「什麼?有什麼可愛的東西嗎?」

「還好。」

我連忙回答。差點拋下我走掉的亞美繞了回來,看著項鏈。

「難道我們應該送妳飾品當生日禮物比較好嗎?」

「想要這種東西就說嘛,說了我們就會買啦。」

舞香遺憾地說。

她們上周送了我鉛筆盒和書套作為生日禮物,兩個我都很喜歡,收到的那天就開始用起那個鉛筆盒,書套也套在看到一半的小說上。它們都是我說過想要的東西,所以沒有送飾品比較好這回事。

「倒也不是想要,只是剛好看到而已。」

沒錯,不過是碰巧看到,讓我想起仙台同學罷了。這飾品只要有我給她的五千圓便綽綽有餘,不是買不起的價格,卻非我該買來送她的東西。說穿了,我根本不可能送她項鏈,也沒有理由送她。要是知道她的生日,感覺的確能拿來當成送禮物的理由,可是我不知道,也沒聽她說過。

……就算知道,我也不會送她吧。

不用細想也知道,彼此不是會送對方禮物的交情。既然不會送,就算髮現感覺很適合她的東西也沒意義。

裡頭裝有用來代替咖啡廳制服的圍裙,以及我直到剛才還穿在身上,跟班上同學們成套的T恤。

「校慶都結束了,在這種地方根本沒什麼好享受的,這個笑話一點都不好笑。如果沒有話要說,我要回去了。」

「我以為妳想知道。」

仙台同學也知道我們沒辦法一起逛校慶,這是不會實現的事。然而她要是真的這樣想,就該來我們班上露個臉。

「對不起,我忘了東西,得回去拿一下。還有今天我沒辦法跟妳們吃飯了,我爸好像會提早回來。」


◇◇◇

順著亞美的這句話,我們三人一同走出教室。

我伸手推了仙台同學的肩膀,想推開抓著我襯衫袖子的她,卻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