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就算沒被注意到,也不能哭!(3/4)

成為冒險家吧! 1章 即使利用技能面板,存在感依然沒救

或者說適合吧。


晴輝的技能面板——技術一欄雖然有單手劍,但沒有弓和大劍。

恐怕晴輝適合用劍,但卻不適合其他武器吧。


恐怕就算繼續升級,也無法裝備用地下城的素材做出來的大劍吧。


「雖然大劍很帥呢」


外表華麗但是沒個性。


這樣無法讓空氣般的晴輝顯眼。

會變得好像拍照都拍不到。

(譯者:……你要變吸血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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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輝不想去最前線,也不要求效率。

總之能增加存在感的話,『現在』就好。


在碰壁之前,裝備短劍、匕首也沒問題吧。


這也暫時得有武器。

放棄了100萬日元的短劍(雖然理所當然),把視線移到別的武器上。


然後晴輝的視線停在了一把短劍上。


價格是98,000日元。

四十厘米的刀身,粗加工的柄。


一眼看去,會無法理解為什麼會如此貴的粗鄙的短劍。


有個『「一」銀狼的短劍』的標籤。

噫……。


「是啊。啊,不是一拳哦?至少把臉打到變形――」


「是啊……難道,不能裝備就不賣嗎?」


「不是。有時會有光看外表和價格就買下的,之後沒法裝備又要提出索賠的人哦。不過把他們揍一頓後趕出店了――」

看起來那麼楚楚可憐,卻是那麼厲害的女性。


「是這樣嗎。革甲有那麼多傷,還以為是中級冒險家呢」

柄雖然粗加工得凹凸不平,但不知為何手卻很熟悉。


就算跟隔壁那5萬日元的匕首比較,也不知道有哪裡不同。

儘管如此,櫃檯前的女店員仍然清楚注意到了晴輝的存在。


好像是一菱的入門型。


在存在感越來越透明的現在,晴輝還沒見過自己還沒搭話就發現自己存在的人。


就算沒有鑒定眼也能分辨的級別。

但再少,也是存在的。


跟一直在房間生活的人,光是照到陽光都會目眩是一樣的。


「夠了」


(譯者:警察叔叔,就是這個人——你倒是抓啊——)


就算用手去摸都覺得有點簡陋。


單純的只是不習慣被人看著而已。


稍微揮動給她看後,女性好像承認般輕輕點了點頭。

在眾人面前襲擊、或突然用武器砍人。

被完全盯著看,弄得他滿面通紅。


說不定為了就算發生這樣的事仍能自己應對,才安排強悍的店員來當接待吧。


反而5萬日元的輕過頭了。

但是,原來如此。


在地下城探索的冒險家,打倒魔物後會變得自大。


我都還沒搭話,就發現我了!?


「原來如此。既然可以揮動那就沒問題了呢」

店裡的店員是清秀巨乳的女性的話,自大的蠢材會想出手的吧。

是開心還是痛苦呢,胸口附近的布料的努力程度也很棒。


被詢問的晴輝,在女性眼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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