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就算沒被注意到,也不能哭!(3/4)
成為冒險家吧! 1章 即使利用技能面板,存在感依然沒救
或者說適合吧。
晴輝的技能面板——技術一欄雖然有單手劍,但沒有弓和大劍。
恐怕晴輝適合用劍,但卻不適合其他武器吧。
恐怕就算繼續升級,也無法裝備用地下城的素材做出來的大劍吧。
「雖然大劍很帥呢」
外表華麗但是沒個性。
這樣無法讓空氣般的晴輝顯眼。
會變得好像拍照都拍不到。
(譯者:……你要變吸血鬼嗎……)
晴輝不想去最前線,也不要求效率。
總之能增加存在感的話,『現在』就好。
在碰壁之前,裝備短劍、匕首也沒問題吧。
這也暫時得有武器。
放棄了100萬日元的短劍(雖然理所當然),把視線移到別的武器上。
然後晴輝的視線停在了一把短劍上。
價格是98,000日元。
四十厘米的刀身,粗加工的柄。
一眼看去,會無法理解為什麼會如此貴的粗鄙的短劍。
有個『「一」銀狼的短劍』的標籤。
噫……。
「是啊。啊,不是一拳哦?至少把臉打到變形――」
「是啊……難道,不能裝備就不賣嗎?」
「不是。有時會有光看外表和價格就買下的,之後沒法裝備又要提出索賠的人哦。不過把他們揍一頓後趕出店了――」
看起來那麼楚楚可憐,卻是那麼厲害的女性。
「是這樣嗎。革甲有那麼多傷,還以為是中級冒險家呢」
柄雖然粗加工得凹凸不平,但不知為何手卻很熟悉。
就算跟隔壁那5萬日元的匕首比較,也不知道有哪裡不同。
儘管如此,櫃檯前的女店員仍然清楚注意到了晴輝的存在。
好像是一菱的入門型。
在存在感越來越透明的現在,晴輝還沒見過自己還沒搭話就發現自己存在的人。
就算沒有鑒定眼也能分辨的級別。
但再少,也是存在的。
跟一直在房間生活的人,光是照到陽光都會目眩是一樣的。
「夠了」
(譯者:警察叔叔,就是這個人——你倒是抓啊——)
就算用手去摸都覺得有點簡陋。
單純的只是不習慣被人看著而已。
稍微揮動給她看後,女性好像承認般輕輕點了點頭。
在眾人面前襲擊、或突然用武器砍人。
被完全盯著看,弄得他滿面通紅。
說不定為了就算發生這樣的事仍能自己應對,才安排強悍的店員來當接待吧。
反而5萬日元的輕過頭了。
但是,原來如此。
在地下城探索的冒險家,打倒魔物後會變得自大。
我都還沒搭話,就發現我了!?
「原來如此。既然可以揮動那就沒問題了呢」
店裡的店員是清秀巨乳的女性的話,自大的蠢材會想出手的吧。
是開心還是痛苦呢,胸口附近的布料的努力程度也很棒。
被詢問的晴輝,在女性眼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