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人,在水槽中同類相食(6/6)

而那個女孩被煮死在二樓 全一冊

被水蚯蚓啃得支離破碎的屍體照片浮上腦際。那個嬰兒會是舊華族的私生子——真有這種可能嗎?

「不對。你的臆測太離譜了。從布布卡在河川地的發言看來,大和是蚯蚓人毋庸置疑。可是蚯蚓人的孩子,只會出生在蚯蚓人家系裡。如果大和是楢山電的孩子,就等於楢山一族流著蚯蚓人的血。舊華族忌避蚯蚓人是眾所周知的事。那個家系絕不可能。」

「當然。因此,只能說是櫻小姐身上流著蚯蚓人的血。」

馬霍馬霍理所當然地說。

「……那個臭女人,出身蚯蚓人家系?」

「沒錯。櫻小姐也許本身就是蚯蚓人。她幼年旅居菲律賓時或許做過白斑整形。

在此情況下,犯人條件也會改變。先不論第一條,第二條——犯人不知道小大和的身體特徵——便不成立。既與諾艾爾無血緣,就談不上缺指症的遺傳;而若自身就是蚯蚓人血統,看到紅紫色的嬰兒,也不會把他誤認成慕咪曼的受害者。於是櫻是犯人和尤莉是犯人兩種假說,就都不對了。」

「……越聽越亂。也就是說,犯人並不是把大和誤認為被綁架的嬰兒?那到底為什麼要殺死大和?」

「道理依然相同。如果犯人正確認知小大和的真實身份,原本不至於下殺手。是搞錯了嬰兒出現在美美津宅的緣由,才釀成命案。」

「這不是在繞圈子嗎?既然知道自己出身蚯蚓人家系,櫻也好,尤莉也罷,都不會誤解大和的身份。對吧?」

「是的。所以兩人都不是犯人。犯人誤解小大和身份,還有另一種原因可想——犯人年齡太小,無法理解自己是蚯蚓人家系這件事。」

希科波斯情不自禁推了馬霍馬霍的肩膀。

「太亂來了。別瞎說。」

「不是瞎說。儘管被教導不能去碰水槽,小姬梅應該總看著母親與姊姊照料水蚯蚓。

『尤莉,早上還沒喂飼料。』

『知道了,我來幫忙喂。』

『媽媽,飼料快用完了。』

『真的?又得去買蚯蚓了。』

這類對話,她平日應該聽慣了。

某天,母親臨時外出上班,小姬梅被一個人留在家。尤莉姊姊也遲遲沒從學校回來。她仰望水槽,在想:這些孩子八成也餓了吧。她不知所措。這時,抱著嬰兒的陌生女人出現了。」

把嬰兒放到水槽中央附近,理由也一樣。給池裡的鯉魚餵食,沒有小孩會特地把餌丟到鯉魚不易注意的角落。

『是小姬梅的弟弟,小大和喔。』

「不,水槽的水——」

「不是妄想。小姬梅是做過白斑整形的蚯蚓人。卧室牆上手構不到的高度會留下她的指紋,就是最好的證據。

希科波斯搖了搖頭。不能錯過這個機會。把美美津櫻關進監獄,讓她後悔來到這個世上。

「再說水槽的邊……(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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