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是妖精護符的錯

某大叔的VRMMO活動記 Web版

翻譯:生命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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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克漂亮的消滅,之後留下了暴露著獃子臉的男性2人。

「──好,出發去找下一匹歐克去吧」

像那樣的故意無視氣氛,告訴給洛克桑,然後準備潛伏起來再次尋找有歐克存在的地方的本人當然會被……。

「等下等下等下! 現在發生的現象畢竟是不可能無視的吧! 把魔物的首級削掉的那種程度一直以來已經見過無數次,但是像這樣把身體的一部分完全消滅這種事可是完全沒聽說過啊!?」

被洛克桑抓住肩膊而停止前進了。

「那種白痴般的威力,大地桑是平常就能揮動的嗎!?」

被洛克桑這樣問道,本人搖頭否定。 如果說那種火力能平常就能隨意揮動的狀況能一直保持著的話,一直以來都不用吃苦了。

「那為什麼會發生那樣的現象啊?」

洛克桑側首存疑。

「稍微對裝備確認一下可以嗎? 其實本人所使用的裝備的大半能力都是未鑒定狀態的」

喂喂,得到帶著獃滯的意思嘆氣的洛克桑許可後對裝備品進行確認。 不是雙龍咆哮、也不是龍鱗甲……也不是比卡莎羽飾……啊,是這個了。

妖精護符(アミュレット・オブ・フェアリーズ/Amulet of Fairies)

護符.唯一

附有妖精的加護的護符。 能對應任何災難並獲得減輕效果的妖精國的國寶,只是……

與別人的契約妖精進行連攜攻擊時,只限一次的攻擊力大幅上升。 被大量的妖精愛慕時效果會更強大。 效果的再發動必須要等待10分鐘左右的時間。

『別人的契約妖精』與『連攜行為』是這個效果的開放條件嗎。 所以一直以來都沒有特意發揮出效果是吧。 10分鐘過後又能打出剛才那樣的威力了嗎,不愧是唯一道具。 女王連說明都沒有就把這種不得了的東西給送過來了……。

「能明白什麼嗎?」

洛克桑的叫聲把我拉回來了。 不行,這裡不是街道上不能這樣繼續發獃。 總知不先對洛克桑說明不行。 把護符拿出來讓洛克桑看到,接著本人開始說明。

「那個也當然啊,因為只是以單個目標為對手啦。 雖然事實上是不能拿這些事自滿的,但比起平常去的地方實在是太從容了。 而且更因為大地桑能擊中魔物的手腕,那就更加從容了」

附帶的,用手拿著狼肉味噌飯糰放在洛克桑的契約妖精面前。 為了不給妖精在只有主人吃新的東西會有鬧情緒的機會從而由這邊先出手了。

「美味啊。 果然蓋飯就是好呢。 能給人食完了! 的滿足感啊!」

風迅狩弓Lv12 ↑2UP 剛蹴Lv23 百里眼Lv24 ↑1UP 技量の指Lv6 ↑1UP 小盾Lv22……(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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