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2)

火車 1

「沒有的事,請您不要介意。」本間想,真是個認真的老實人。

「只是,為什麼會問起開車的事呢?」

被奉間這麼一催,律師趕緊調整好坐姿繼續說下去:「問了不該問的事,真是不好意思。但聽你這麼一說,或許你更能理解我接下來要說的內容。」

「怎麼說呢?」

「你太太是個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嗎?」

「是的,因為常常要開車載小孩子,所以她十分謹慎小心。」

「對方的卡車司機呢?」

「聽說是邊打瞌睡邊開車,因為工作太累了……只是我聽到這個理由,實在無法接受。說什麼人手不夠,已經兩天沒睡覺,從九州島開到東北,又開回來。」

律師聽了點頭說:「車禍現場是否有中央分隔的安全地帶?路面有多寬?你太太是否有充分的空間足以避開對面的來車?」

對於一連串的問題,本間只能沉默地搖頭以對。

「在那種情形下,到底有錯的是哪一方呢?」律師說,「當然打瞌睡駕駛的卡車司機有過失,但是讓他處於那種工作狀態的僱主也有問題。而在大型貨車和一般私家車共同行駛的道路上,沒有設置減少衝擊的中央分隔安全地帶的行政當局也有疏失。路面太過狹窄也不對,想要拓寬路面卻無法拓寬,那是因為政府的都市計畫做得不好,也是因為地價高得不像話。」

一口氣自言自語般說完這些,律師抬起了頭。

溝口這麼一想,就會發現造成車禍的因素很多,理由很多,必須改善的地方也不少。假如我在這裡無視所有的因素,只是怪罪說:

「會發生車禍都是司機不對,不管是加害者還是受害人都一樣。規規矩矩開車的人是不會引起車禍的,會遭遇車禍都怪開車的司機有問題。請問你作何感想?」

本間明知這只是個修辭性的質問,卻無法回答。他看著律師,然後想起第一次見面時律師曾說過:「信用卡貸款……簡直就是一種公害!」

「沒錯。」溝口點點頭說,「用一句『他們有人格上的缺陷』就給多重債務人定下罪名是很容易的。但那跟不考慮前因後果,就直接認定出車禍的司機『開車技術不好才會出事、不應該給這種人駕照』的說法,又有什麼兩樣呢?凈說些『證據就是有些人就是不會出車禍』、『要跟他們好好學習才對』之類的風涼話是沒用的。」

本間的腦海里浮現出車禍之後,卡車司機出院後在交警陪同下來家裡上香祭拜時的表情。奇怪的是,奉間不記得對方的長相,只記得對方到最後還是不願意正視本間的眼睛,而且手始終在顫抖。之後當本間打掃司機顫抖的手所抖落的香灰和他跪過的榻榻米時,才發覺司機的體溫異樣地溫熱。

當時本間想,啊,因為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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