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見面後才發現跟想像中不太一樣,這種事稀鬆平常。
第一卷
「先整理一下狀況吧。」
「贊成……」
我們用假名註冊了交友軟體。
契合度百分之九十八,個人簡介用的照片是同一家店的蛋包飯,導致我們意氣相投,決定約出來見面。
訂好咖啡廳的位子,買了雙方都想看的電影票,準備萬全。
然後約會當天,氣象預報說會下雨。
緣司教過我,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人約會時,可以隨便借個東西,製造再約對方出來的機會。為了用傘執行這個策略,我明知道會下雨,卻故意不帶傘。
當天跟氣象預報說的一樣,下雨了。
從我們約好見面的三宮站走到那家咖啡廳只要五分鐘。我打算在這段期間跟她借傘,然後用拿著傘她會不好走路的理由幫她撐傘,順勢把傘帶回家……
不過,我怎麼可能對這傢伙──前女友高宮光用這招。
「所以你就是阿祥先生嘍……」
「原來妳就是明莉小姐嗎……」
「竟然用假名,這是詐欺耶?」
「妳不也一樣?」
沒有留戀。
只是分手後一直忘不了她。
看這情況,我們會因為是前任的關係取消原本的行程,剛見面就解散吧。
這樣好嗎?
這樣不是跟分手後的那一年一樣嗎?
忘不了前女友的那一年。
此外,心裡一直有個疙瘩感覺也很差。
雖說如此,我又開不了口邀她約會。
「那我要走了。」
我走向剛走出來的驗票口,但在驗票口前面停下腳步。
光會不會還喜歡我呢……
我明白這是我想太多。
通常不可能有人分手一年還喜歡對方。
腦海瞬間閃過這個想法的我,到底有多麼愚蠢啊。好噁心。
「唉……」
我重新抬起靜止不動的雙腿走向驗票口。
「喂,你在幹嘛啊?」
來自身後的聲音叫住了我。
「問我幹嘛,回家啊。」
今天我要約會的對象,是在Connect上認識的明莉小姐。
實際出現在約定地點的,卻是前女友光。
正常來說,不可能真的就這樣去約會。
「你不是訂了咖啡廳的位子嗎?」
「是沒錯……」
「那麼不去會給店家造成困擾吧?」
「咦,可是……」
我並不想去。
不過我確實訂了位子,離我訂的時間只剩十五分鐘左右。
現在取消會給店家添麻煩。更重要的是,我很想再吃那家店的蛋包飯。所以──
「也對,會給人家造成困擾。走吧。」
我緩緩邁步而出,追向先行走出車站的光。
「快點。」
「……知道啦。」
我加快步調,連傘都沒撐便追上光的背影。我本來就沒帶傘,不知為何光跑步的時候也沒有撐傘。
「喂,撐一下傘啦。會淋濕喔。」
「沒關係,咖啡廳離這裡很近!用跑的比較快!而且我閃得掉雨水。」
「還以為只有小學男生會講這種話……」
抵達咖啡廳時,我們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