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見面後才發現跟想像中不太一樣,這種事稀鬆平常。

第一卷

「先整理一下狀況吧。」

「贊成……」

我們用假名註冊了交友軟體。

契合度百分之九十八,個人簡介用的照片是同一家店的蛋包飯,導致我們意氣相投,決定約出來見面。

訂好咖啡廳的位子,買了雙方都想看的電影票,準備萬全。

然後約會當天,氣象預報說會下雨。

緣司教過我,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人約會時,可以隨便借個東西,製造再約對方出來的機會。為了用傘執行這個策略,我明知道會下雨,卻故意不帶傘。

當天跟氣象預報說的一樣,下雨了。

從我們約好見面的三宮站走到那家咖啡廳只要五分鐘。我打算在這段期間跟她借傘,然後用拿著傘她會不好走路的理由幫她撐傘,順勢把傘帶回家……

不過,我怎麼可能對這傢伙──前女友高宮光用這招。

「所以你就是阿祥先生嘍……」

「原來妳就是明莉小姐嗎……」

「竟然用假名,這是詐欺耶?」

「妳不也一樣?」

沒有留戀。

只是分手後一直忘不了她。

看這情況,我們會因為是前任的關係取消原本的行程,剛見面就解散吧。

這樣好嗎?

這樣不是跟分手後的那一年一樣嗎?

忘不了前女友的那一年。

此外,心裡一直有個疙瘩感覺也很差。

雖說如此,我又開不了口邀她約會。

「那我要走了。」

我走向剛走出來的驗票口,但在驗票口前面停下腳步。

光會不會還喜歡我呢……

我明白這是我想太多。

通常不可能有人分手一年還喜歡對方。

腦海瞬間閃過這個想法的我,到底有多麼愚蠢啊。好噁心。

「唉……」

我重新抬起靜止不動的雙腿走向驗票口。

「喂,你在幹嘛啊?」

來自身後的聲音叫住了我。

「問我幹嘛,回家啊。」

今天我要約會的對象,是在Connect上認識的明莉小姐。

實際出現在約定地點的,卻是前女友光。

正常來說,不可能真的就這樣去約會。

「你不是訂了咖啡廳的位子嗎?」

「是沒錯……」

「那麼不去會給店家造成困擾吧?」

「咦,可是……」

我並不想去。

不過我確實訂了位子,離我訂的時間只剩十五分鐘左右。

現在取消會給店家添麻煩。更重要的是,我很想再吃那家店的蛋包飯。所以──

「也對,會給人家造成困擾。走吧。」

我緩緩邁步而出,追向先行走出車站的光。

「快點。」

「……知道啦。」

我加快步調,連傘都沒撐便追上光的背影。我本來就沒帶傘,不知為何光跑步的時候也沒有撐傘。

「喂,撐一下傘啦。會淋濕喔。」

「沒關係,咖啡廳離這裡很近!用跑的比較快!而且我閃得掉雨水。」

「還以為只有小學男生會講這種話……」

抵達咖啡廳時,我們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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