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見面後才發現跟想像中不太一樣,這種事稀鬆平常。
在交友軟體上與前任重逢了。 1
「先整理一下狀況吧。」
「贊成……」
我們用假名註冊了交友軟體。
契合度百分之九十八,個人簡介用的照片是同一家店的蛋包飯,導致我們意氣相投,決定約出來見面。
訂好咖啡廳的位子,買了雙方都想看的電影票,準備萬全。
然後約會當天,氣象預報說會下雨。
緣司教過我,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人約會時,可以隨便借個東西,製造再約對方出來的機會。為了用傘執行這個策略,我明知道會下雨,卻故意不帶傘。
當天跟氣象預報說的一樣,下雨了。
從我們約好見面的三宮站走到那家咖啡廳只要五分鐘。我打算在這段期間跟她借傘,然後用拿著傘她會不好走路的理由幫她撐傘,順勢把傘帶回家……
不過,我怎麼可能對這傢伙──前女友高宮光用這招。
「所以你就是阿祥先生嘍……」
「原來妳就是明莉小姐嗎……」
「竟然用假名,這是詐欺耶?」
「妳不也一樣?」
沒有留戀。
只是分手後一直忘不了她。
看這情況,我們會因為是前任的關係取消原本的行程,剛見面就解散吧。
這樣好嗎?
這樣不是跟分手後的那一年一樣嗎?
忘不了前女友的那一年。
「沒啊……妳都沒變。」
「看來還是一樣……」
我並不想去。
「那妳吃完了嗎?」
抵達咖啡廳時,我們都淋成了落湯雞。
不過我確實訂了位子,離我訂的時間只剩十五分鐘左右。
「妳要吃四個喔?」
也就是說,五減一是……
「是是是……」
「哈!我還有進步空間嗎?這是我昨天煮的馬鈴薯燉肉。」
光抱在懷裡的紙袋裡,裝著五個鬆餅。
今天我要約會的對象,是在Connect上認識的明莉小姐。
「喂,你在幹嘛啊?」
她坐到公園的長椅上,喜孜孜地從紙袋裡拿出鬆餅大吃特吃。
「咦,可是……」
「什麼!沒、沒禮貌!」
實際出現在約定地點的,卻是前女友光。
腦海瞬間閃過這個想法的我,到底有多麼愚蠢啊。好噁心。
「……幹嘛,你有意見嗎?」
光轉眼間吃掉四個鬆餅,速度快到無法想像她剛吃完一份蛋包飯。好恐怖。
踏出店門時雨已經停了,淋濕的頭髮和衣服也幹了。
正常來說,不可能真的就這樣去約會。
「妳是大胃王藝人嗎……」
我們取消甜點,決定前往車站。
我就是喜歡這樸實無華的味道。
「還以為只有小學男生會講這種話……」
那是我們還在交往,高中時期的事。
「明天再開始減?」
「怎麼?你有意見?」
儘管還沒有出太陽,總覺得變亮了一點。
我加快步調,連傘都沒撐便追上光的背影。我本來就沒帶傘,不知為何光跑步的時候也沒有撐傘。
一年前開始就是這樣。……(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