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重逢了不代表能夠順利發展下去。(3/3)
在交友軟體上與前任重逢了。 1
「我還是要吃!」
食物差點被我搶走的前一刻,光臉色大變,硬是把起司球塞進口中。
妳對食物到底有多執著啊?
「不用這麼著急,食物又不會跑掉……」
清空桌上的所有食物後,光依然盯著平板。再繼續吃下去可能會出人命,還是沒收平板吧。
「好,停了。妳會飽到動不了喔。」
「啊……嗯~!不要~!」
妳是小孩子嗎?
跟光一起吃飯,除了要擔心被迫吃下多得嚇人的剩菜外,還有一件事要擔心。
那就是帳單上的金額。
我跟要拉響拉炮時一樣,戰戰兢兢地拿起帳單。
「唉……」
「幹嘛?你沒吃什麼東西,我會付錢啦。」
「不不不,讓女方買單太丟臉了……」
「你在這種地方自尊心很高呢。」
「妳也挺傲慢的吧?」
「什麼?奧曼?那是哪個動漫角色的名字嗎?」
「算了,不說了。」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各出一半。
光原本不肯聽話,死都要付全額,不過在看到帳單之後,臉色變得蒼白,最後還是接納了我的提議。
重逢後約會過一次,為了還傘又約出來見面,老實說我也有在考慮是不是該坦率面對自己的心意。雖然我無論如何都不會告訴光。
「沒怎麼樣呀。」
「嗯。」
「啊──真好吃!」
「他長得帥嗎?」
「喔,嗯。」
因為我們不再是會揮手道別,或者出於擔心送對方回家的關係。
「對了。」
「喂,怎麼可以只有我一個人說,太奸詐了。」
所以,就讓它結束吧。
走出店門後的目的地早已決定。
「還沒。」
浮現腦海的人,是學校的女神兼重度社交恐懼症患者心露小姐。除了她以外,我還沒跟其他人見過面,連配對都沒有。
「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碰巧見到了同校的女生。」
「嗯,再見。謝謝你幫我出一半。」
跟我有了新的邂逅一樣,光也認識了新的對象。
可是,即使這麼想也已經太遲了。
「妳仍舊是個大食白痴耶。」
我最好也趕快找個新對象──對了,像心露小姐那樣的人,拋棄這種沒用的留戀比較好。
「『好像』?你真的對他人不感興趣耶……被當成偶像的意思是她很可愛嘍?」
下次請妳仔細想過再點餐。
「回家吧。」
「拜啦。」
「……嗯?」
「……」
「沒事,問一下而已。」
先上電車的光沒有揮手,只是站在那裡向我道別。
「哦……見過面了嗎?」
「有個人跟我關係不錯。我好像不適合同時和許多人聊天。對方人挺好的,所以我打算停用交友軟體了。」
熟悉彼此的優秀理解者,這樣想不就好了?
「車站到了。」
「別罵我白痴,聽了就不爽。」
去唱KTV也可以,坐在公園聊天也可以,互相試探後走進亮……(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