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話 跟朋友喜歡上同一個人很痛苦。

在交友軟體上與前任重逢了。 3

我打開Connect,重看翔以阿祥的名義跟我聊天的對話紀錄。

這幾天,我不知道重看幾次了。跟他交往時,我半強制性地抓他陪我拍的照片,這幾天我也重看過好幾次。

除了照片,翔寫給我的好幾封信我也仍未丟棄,每次重看都會感覺到字跡意外工整的反差,以及八成不習慣寫信的字句,令人莞爾。

我們應該再也不會像當時那樣寫信交流了。

我察覺到了。

心對翔有好感,以及翔對心抱持的感情也不只是朋友。

起初我不想放棄。儘管好不容易與心成為朋友,我決定要堅守對他的好感。

可是,我一定贏不了心。

去心家跟天一起四個人共進晚餐時,看到他們聊得有說有笑,我深刻地體會到。

假如我表明自己的心意,心一定會顧慮我的感受。翔或許也會因為不想害我們尷尬,而刻意拉開距離。這樣反而會妨礙心。

現狀有什麼不好呢?

我跟喜歡的人交往了三年以上,重逢後還能繼續當朋友。

要是我表明心意,搞不好會不能繼續跟那兩個人當朋友。這是我最害怕的。

我已經受夠沒有翔的日子了。

再也不想回去體驗那種痛苦、寂寞、無趣的生活……

與其斷絕關係,我更想以朋友、理解者的身分待在翔身邊。而且我很喜歡心,所以我真心希望她能夠幸福。

而我無論如何都會妨礙到她。

因為每個女生都最討厭前女友了。

拿前女友的身分當擋箭牌跟翔走那麼近,會不會被心討厭呢?

我不會跟她搶。只要偶爾跟翔見個面,偶爾三個人一起開心聊天就行了。

少了前女友這個電燈泡,他現在應該跟心交往了吧……

只要沒認識翔,就能跟過去的人生一樣,享受沒有翔的生活。

不是我太自戀,是真的有人在盯著看。那些人絕大多數都是男性,有人在看我,也有人在看心。

捨棄一切時,我一定不會再在乎翔。戀愛就是這樣。我在網路上看見的。

看到網路文章如此寫著一堆不負責任的建議,我試過各種辦法,但過了一年以上,我依然忘不了他。

「我、我這種的……?」

我確信為了維持現在的關係,我應該要支持這兩個人在一起。

『可以嗎?』

我努力故作鎮定,以免聲音顫抖、眼淚奪眶而出。

只不過是用手指點一下熒幕而已,只不過是伸手把東西扔進垃圾桶而已。

然後,我們約好下次要來這家Handsome,卻從未踏進過──就分手了。

從最後一次見到翔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三如此發誓。

「嗯,就是這樣……」

心,世上最適合白色連身裙的人肯定就是妳喔。

「那我們走吧!要吃什麼?」

真是沒毅力的傢伙。

心什麼都不知道,所以不能怪她提出這麼殘酷的要求。

我們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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