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殺人(2/2)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 短篇

「阿一對劍持露出會心的一笑。」

一切謎底都解開了。

「破案篇」喂,金田一,不要賣關子了,快點說出共犯是誰吧!

「有180公分以上之身高的劍持警部幾乎整個身體貼住阿一,阿一邊閃開說:「先別著急嘛,在公布答案之前,我們先用消去法來看看誰不是嫌犯。」

阿一說完之後,便坐在桌子上面。

「消去法?」

眼睛餘光瞄劍持一眼,阿一便展開自己的一套推理。

「首先是命案發生時,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大冢茉莉和島本美和都不是嫌犯。」

「咦,阿一,這是什麼意思?」

美雪發問。

「——我可以明白有不在場證明就不是嫌犯的道理,但是現在你卻說沒有不在場證明才不是嫌犯……」

「如果是普通案件的話,你說的確實沒錯,不過,這是交換殺人,如果仔細想一想嫌犯為什麼要用交換殺人的手法,那麼答案就很簡單了。」

劍持和美雪仍然聽得一頭霧水,阿一開始說明。

「首先,在交換殺人的情況,兇手一定有很強烈的『殺人動機』,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殺人,而是有無論如何都要殺死對力的信念。有殺人動機就容易成為嫌疑犯,所以才請完全沒有殺人動機的共犯代替自己去殺人,共犯彼此交換自己所想要殺死的對手,一旦發生兩件『無殺人動機命案』,就會增加警方辦案的困難,這就是交換殺人的目的,話說回來,大叔,這種情況下,為什麼警方辦案變困難?」

劍持想了一會兒:「那是因為在交換殺人的情況下,有殺人動機的兇手選擇自已不可能犯案的情況下,請共犯代勞:啊,對了!所以——」阿一打住劍持的下一句話:「你說的對,如果大冢茉莉和島本美和其中一個是的話,那麼照理說,在案發當天,她們其中一個人一定會製造完整的不在場證明。然而,這兩個人卻完全沒有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打算。這麼一來,不就等於失去交換殺人的意義嗎?」

「原來如此,所以這兩個人就不是嫌犯了。」

美雪很欽佩地點頭。

「——阿一,這麼說來,嫌犯就只剩下有吉淳平了。」

「不,並不是那樣子。」

阿一斬釘截鐵說道。

劍持對著猛吃牛排的阿一說。

「喂,金田一!」

由於事惰太突然了,不知所措的劍持制止阿一。

劍持不斷地佩服阿一。

阿一站起來,朝令人意想不到的力向望過去。

「等、等一下,金田一,那麼兇嫌到底是誰?」

問完話馬上就收走了。

劍持立刻拿出行動電話呼叫專案小姐,請求指紋鑒識人員採集其他電腦桌的指紋。

阿一搖搖頭說:「一整天都待在長野幫忙話劇社演出的人,如果可以想出像變魔術一樣的詭計綁架人在東京的女高中……(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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