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頭條新聞(4/7)
少女奇案 1
「要不要試著把我藏在夏目哥的家裡?」
我覺得這挺有一試的價值。
在她進入房間之後,頭條訊息登時變得歪七扭八。在那之後,為了讓那段文字徹底消失,我們依序測試起必要的條件。
試著減少呼吸、把整個人蓋在被子里、試著躲到浴缸之中──在試過各種行為之後,我們發現只有扮成貓咪,才能讓文字徹底消失。
真搞不懂這是基於什麼樣的因果關係。
無論如何,結果才是最重要的。
「雪見,妳就扮成貓藏身在我家吧。」
我如此說道。
「在這段期間,我會揪出犯人。」
「為什麼是夏目哥要去抓犯人呢?不是讓警察出馬就好了嗎?」
「哎,我有自己的理由啦。」
如此這般,我買了貓耳發箍和項圈,也基於個人嗜好購買了哥德蘿莉服,在住處養了一隻可愛到不行的貓咪。
然而──
計畫以失敗收場。
由於不曉得內情的月子報案,我們現正待在警方的廂型車裡。
夜晚的景色從窗外閃過。
「頭條新聞又浮現了……」
雪見如此說道。
我看了手機一眼,只見雪見的遺體於八月三十一日被人發現的新聞頭條再次顯現。
為了消除這則頭條,得儘快讓她回我房間扮成貓才行。但是就現狀來說,想達成這個目的並不容易。
主要是因為他們看到雪見的長相,卻沒有做出任何反應。
一般來說,這種搶匪三兩下就會被抓到。不過他們將廂型車偽裝成警車,所以目前依然逍遙法外。他們作案之前有好好動腦呢。
我的身體被甩向側面車窗。接著背部撞上車頂,然後又摔向另一側的車窗,摔了個遍體鱗傷後,我又回到座位。
港口的倉庫區──也就是所謂的碼頭。
只不過──
銀行搶匪們紛紛表現出「這女人是何方神聖?」的困惑氛圍。
就算徵得當事人的同意,我仍然犯下誘拐未成年少女的罪行。換句話說,在同一間屋子裡待了好幾天的我們,肯定有好一陣子得受到警方的照料。
「沒事的。」
「是的。」
我起初感到一頭霧水,但很快就明白了。車輛受到來自側面的強烈衝擊,這一擊讓車體騰空而起,整整翻覆了一圈。
「在逃的銀行搶匪。」
傍晚的新聞台曾經報導銀行搶匪在逃的消息。
「從另一側出去!另一側!」
仔細一看,車輛的其中一側已經燒得焦黑。從車內滲出的熊熊烈火,向外延燒成一條道路。
月子來了。
「小子,那你覺得我們是什麼來頭?」
車子已經開上高速公路。在察覺他們是搶匪之後,我被手槍抵住腦袋,手機也被他們搶走。
「我會記取這次教訓。」
其中一名搶匪驚呼。
的確,要人相信預知能力並不容易。雪見也是在獲得能力之後透過幾起事件佐……(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