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骨與血潮
香格里拉邊境 ~糞作獵人向神作遊戲發起挑戰~ 11 我的名字
第二次的死亡。
(怎麼回事,發生了什麼事!? 我被做了什麼!!? )
然而構築現在加爾之瀨肉體的黑煙再度否定了這個想法。在迎來真正的死亡之前,加爾之瀨還有一次復活的機會……不,就算他不願意,復活也是強制的。
(身體……胸口中心被某種東西擊中了。我毫無疑問是被攻擊了……問題在於「為什麼會被攻擊」……)
加爾之瀨一邊祈禱一邊確認能力值,同時更加仔細地檢查幾秒前的記憶。
(像閃光彈一樣令人眼花的一擊……光本身只是「障眼法」嗎?不,以障眼法來說,光量太弱了。恐怕……只是在極近距離下看到技能效果而已吧。)
他說對了。陽樂使用的「那個」沒有令人眼花的效果。只是因為加爾之瀨在極近距離下看到耀眼的黃金光芒,才沒有注意到「被做了什麼」。
但是——
(不……是「踢擊」吧。前踢嗎?打架踢嗎……啊啊,對方也是來引誘我的啊。)
令人驚訝的是,加爾之瀨的推測完全正確。閃光的真面目是技能效果,而他從「受到的觸感」看穿了陽樂從一開始就打算把黃金劍當作誘餌,踢擊自己。
只看結果,就是中了對手的虛張聲勢而暴露出底牌,還讓殘機被削減的醜態。既然已經復活,也就表示無法忽視「綺憶像失」的負面效果。
(真傷腦筋……被削減三分之二,當然會引發機能不全。)
復活的代價是每次復活都會從技能和魔法的「總數」中扣除三分之一,無法在戰鬥中使用。
第一次幸運地選中優先度低的技能,但第二次必然會妨礙行動。
(已經無法使用加強踏步的龍蹄了嗎……不過應該還能支撐。)
大部分補強STR的技能都無法使用,而且連戰錘用的攻擊技能也全數報銷。
這也就表示,高倍率的傷害補正幾乎被封住了。
(……我熱血沸騰了。)
在這個前提下,加爾之瀨對自己的狀態以及戰鬥狀況做出「傷害輕微」的結論。
(限制回復、限制招式,再來是什麼?限制第一次嗎?沒什麼大不了的,和平時一樣。)
既然如此,我就必須找出那個能多次復活的缺點,而非優點。
不過,這終究是「復活一次的某種機關」的情況。如果能復活兩次,不,是超過兩次的話,就算HP固定在1而復活,也是破格到令人懷疑是詐欺的程度。
擁有十五人這種能夠圍毆大部分怪物的戰力,同時「隻身戰鬥」,這就是將「皇金時代」的力量發揮到最大的條件。
而且就像紅血球會運送氧氣一樣,咖啡因也跟著一起……!
這個技能和我最不合……然而也可以說是最適合我的技能。
就像「戰碎琥示」會因拳頭的力道而變動……(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